2018-11-16 09:40:59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資料包涵蓋但不限于以上內(nèi)容
保存小程序碼至
手機進行掃碼
華圖教育網(wǎng)整理了2018公共基礎知識題庫及答案、公共基礎知識模擬題、公共基礎知識練習題、公共基礎知識復習資料、公共基礎知識重點、公共基礎知識指南等,希望幫助考生快速順利的掌握2018公共基礎知識考點。
公共基礎知識重點:談談“民告官”之行政訴訟受案范圍
1985年8月,浙江省蒼南縣農(nóng)民包鄭照家,征得鎮(zhèn)城建辦的同意,動工建房并辦理了產(chǎn)權登記。但蒼南縣政府認為,房屋蓋在河堤范圍內(nèi),對抗洪防汛造成了干擾,要求包家自行拆除,包家沒有理會。1987年7月,縣政府組織人員將部分房屋強行拆除。本要拿起炸藥包,與拆遷的人同歸于盡,在兒子的勸阻下,包鄭照拿起了法律的武器。1988年8月25日,溫州中院在蒼南縣公開審理了此案。庭審從早晨一直持續(xù)到晚上10點。庭審結束時,縣長黃德余走了過來,包鄭照先是愣了一下,才趕忙伸出手。黃德余說:“無論官司勝敗,你們一家作為蒼南縣的公民,政府今后仍要為你們服務。”3天后,法院判決認定房屋屬違章建筑,強行拆除合法、正確。包鄭照不服。同年12月,浙江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這就是當年的“民告官”第一案。不久后,行政訴訟法頒布實施,我國行政訴訟制度正式建立,行政訴訟案件數(shù)量逐步增加。
隨著時代的發(fā)展,社會的進步,社會各階層的法律意識不斷的再增加,以往官民的沖突都是在暴力下解決的,而當今的社會官民間的矛盾則是通關法律手段來捍衛(wèi),那我們所謂的“民”如何通過法律手段來捍衛(wèi)自己在“官”這里受到的“不平等”。我們把這種法律手段叫做行政訴訟。那什么是行政訴訟,只要是民想告官都能告嗎?在事業(yè)單位考試中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是如何進行考察的?接下來看看具體的內(nèi)容。
一、概念
行政訴訟,是法院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請求,通過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方式,解決特定范圍內(nèi)行政爭議的活動。
二、行政訴訟的受案
(一)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
1.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行政強制不服的。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chǎn)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zhí)行不服的;
3.對行政許可不服的。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nèi)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4.對確認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不服的。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5.對行政征收、征用不服的。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6.對行政不作為不服的。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chǎn)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7.對侵犯經(jīng)營權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jīng)營自主權或者農(nóng)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農(nóng)村土地經(jīng)營權的;
8.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9.對違法要求履行義務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10.對行政給付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11.對行政合同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xié)議等協(xié)議的;
12.對其他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chǎn)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chǎn)權等合法權益的。
(二)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
1.國家行為,比如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2.抽象行政行為,比如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fā)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3.內(nèi)部行政行為,比如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4.最終裁決,比如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
5.刑事司法行為,比如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6.行政調(diào)解行為與仲裁行為。
7.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
8.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為提起申訴的重復處理行為。
9.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chǎn)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以上就是行政訴訟法院可以受理的一些行為,那么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在我們事業(yè)單位考試中是如何考查的,我們看看具體的考試方式。
真題展示:
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應不予受理的訴訟是:
A.某個體攤販因對罰款、吊銷執(zhí)照不服提起訴訟
B.某人認為縣公安局違反《治安處罰條例》規(guī)定濫用處罰權而提起訴訟
C.某國家機關一處級干部因對撤銷其職務不滿提起訴訟
D.某企業(yè)認為某行政機關侵犯其合法的經(jīng)營自主權而提起訴訟
【答案】C。解析:《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fā)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
故本題答案為C。
↓↓↓↓202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相關推薦↓↓↓↓ | |||
國考 備考策略 |
國考 問答百科 |
各部委 職位分析 |
萬人 ?即筚 |
相關內(nèi)容推薦:
202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考點分布|考場設置
貼心微信客服
貼心微博客服
10萬+
閱讀量150w+
粉絲1000+
點贊數(shù)
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 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 國家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目錄 國家公務員考試職位表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費用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人數(shù)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確認 國家公務員考試準考證打印 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備考 國家公務員考試申論備考 國家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 國家公務員考試考試流程 國家公務員考試考試科目 國家公務員考試答題須知 國家公務員考試考場規(guī)則 國家公務員考試真題解析 國家公務員考試成績查詢 國家公務員考試分數(shù)線 國家公務員面試公告 國家公務員面試名單 國家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 國家公務員考試調(diào)劑名單 國家公務員面試技巧 國家公務員面試禮儀 國家公務員結構化面試 國家公務員無領導小組討論 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考察 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