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6 11:25:27 公務員考試網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小蔡是聽力二級殘疾的小伙子,小梅是視力一級殘疾的姑娘,為了一本結婚證,他們從去年下半年開始跑民政部門,前前后后跑了5趟,直到小梅懷孕7個月了,還是沒能領證。而最讓小梅想不通的是,領不到結婚證的原因是因為自小蔡殘疾,“他們說我老公說不了話,無法溝通,不給辦”。(2013年11月15日 浙江晚報)
小梅和小蔡都是農村殘疾人,家里條件都不好,“門當戶對”下兩人經人介紹認識,很快訂了親、擺了酒席,但領結婚證時卻卡了殼,跑了五次婚姻登記處也沒辦成。因為婚姻登記人員非要小蔡明確表達“我想要領結婚證”,還“一定要他親口說”,小梅替他說也不行——分明是要逼著啞巴說話呀。
婚姻登記處的人對此卻另有解釋:他說上一次他曾經詢問小蔡:“你是不是來結婚的”,小蔡點了頭。但他卻畫蛇添足地再問小蔡:“你是不是來離婚的”,小蔡還是點點頭。筆者怒問:人家還沒結婚你問什么離婚?如果說聾啞有些弱智的小蔡聽不懂結婚與離婚的差別有情可原,那么你做為一個國家工作人員,如此惡意刁難、嘲弄、戲耍一個啞巴,連最基本的道德良知都不具備,你又談什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人民公仆,以民為本,情為民所系這些觀念你又拋去了何方?
記者帶著小蔡和親屬再去婚姻登記處,幾經努力下,小蔡在紙上寫下自己名字,名字下寫上“結婚”和“喜”字。但婚姻登記處負責人依然認為小蔡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拒絕為他們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筆者查找了國家對于聾啞人結婚登記程序要求。手語、筆錄均可做為證據存檔,如果聾啞人不懂手語、不會寫字,那么監(jiān)護人也可陪同代為表達。瑞安婚姻登記負責人明顯缺乏基本業(yè)務知識,誤讀了國家相關規(guī)定。
11月9日,楚天都市報報道湖北公安縣婚姻登記部門搭車收取198元“宣誓費”,“照相費”,并已累計收取了40多萬元。此種“權力自肥”明顯損害了群眾的利益,嚴重傷害著政府公信力。雖然說瑞安此位婚姻登記負責人沒有“權力自肥”,但如此一再權力刁難,逼啞巴說話,明顯違背中央打造清廉高效服務型政府理念!履锒家褢言7月,就算小蔡不懂手語、不會寫字,特事特辦,派人去實地調查一下真的那么難嗎?
權力刁難兩位殘疾青年辦結婚手續(xù),這與前段時間多家銀行、信用社刁難重病老人必須親自到場、親筆簽字才能改存折銀行卡密碼有“異曲同工”之妙,只是同樣都“妙”得可恨,妙得權力泛濫,“妙”得缺乏基本職業(yè)道德觀念。婚姻登記“逼啞巴說話”的法律規(guī)定根本不可能存在,“逼啞巴說話”的行為更令人所不恥,令打造高效服務型政府理念蒙羞。
。ㄎ/劉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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