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4 09:41:37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辦理結婚手續(xù),本是一件喜事,但有人卻打起了“趁喜打劫”的如意算盤。近日,湖北省公安縣不少新婚夫婦向記者反映,在該縣登記結婚時,“被要求”進行宣誓,并繳納198元的“宣誓費”。(11月13日 深圳商報)
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新人在登記結婚的時候,只收取9元錢的“工本費”,如果涉及其他額外服務項目,也必須堅持當事人自主自愿的原則,絕對不允許私自多收費,強制亂收費?墒呛笔」部h等婚姻登記處,向新人收取的費用多達200余元,是國家標準的20倍之多,這其中到底有何蹊蹺?
面對外界的質疑與追問,該縣民政部門把責任推到了一家企業(yè)的身上,宣稱收費并非是政府部門直接收取,而是一家婚姻服務企業(yè)收取的,只不過該企業(yè)收費點就在婚姻登記處旁,同在一個大辦公室,沒有嚴格分開,導致部分群眾誤解為民政部門在收費。這個解釋看似簡短,實際上包含著豐富的信息量,如果梳理清楚了,也就明白一些地方政府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是如何權力變現(xiàn),如何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撈取油水和好處了。
這位負責人首先把責任推到商家身上,但是什么時候商家能夠和政府民政部門下屬的婚姻登記服務機構合并辦公了?這樣的“政商合體”,難道不覺得有些不倫不類嗎?如果其中不是存在著利益分成,或者是這家婚姻服務企業(yè)有什么后臺和背景,它如何能夠把收費點設到婚姻登記機構的大廳里?事情更可能的真相,不過是婚姻登記機構和企業(yè)合謀,由婚姻登記機構利用手中的權力為企業(yè)招攬生意,然后雙方再按照事先約定的協(xié)議進行利益均沾,收益分成而已。而一旦出了事,婚姻登記機構還可以像現(xiàn)在這樣,把責任推到企業(yè)的頭上。
退一步說,即便真有婚姻服務企業(yè)設在政府的婚姻登記機構附近,想利用位置上的優(yōu)勢獲得更大的市場利潤,這也是無可厚非的,只要有消費者愿意接受花錢他們的服務,就沒有什么不妥。但無論如何不該由婚姻登記機構利用手中的權力強制前來登記結婚的市民接受企業(yè)的服務,不接受服務就不給進行婚姻登記。政府的事業(yè)單位如此為企業(yè)助力幫忙,很難讓人相信其中不存在權錢交易,不存在利益輸送。
趁火打劫令人不齒,而所謂的“宣誓費”,則更像是一種“趁喜打劫”,但不管是“趁火”還是“趁喜”,只要是“打劫”,就應該從道德角度進行譴責,從法律角度看看其是否違法。如果這樣的事情發(fā)生在像婚姻登記處這樣的政府服務機構身上,則還應該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如果像湖北公安縣這樣,問題被曝光以后只是“限期整改”“規(guī)范收費”,則就無法真正杜絕類似的事情不會再次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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