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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礎知識考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責任考點

2017-07-31 09:38:48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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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礎知識考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責任考點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一)飲酒和醉酒等的法律責任

機動車駕駛人有飲酒、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應當接受測試、檢驗。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知識鏈接】根據(jù)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局發(fā)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guī)定:

1.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且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

2.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二)其他違法駕駛情形的法律責任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4)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5)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6)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7)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8)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chǎn)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理。

3.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要求

1.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交通警察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jù)、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zhí)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2.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財政部門統(tǒng)一制發(fā)的罰款收據(jù);不出具財政部門統(tǒng)一制發(fā)的罰款收據(jù)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3.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shù)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2)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4.執(zhí)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并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5.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從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處罰決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扣留一日折抵暫扣期限一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后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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