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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分:100分時限:150分鐘

    一、注意事項

    1.申論考試是對應試者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測試。

    2.作答參考時限,閱讀材料40分鐘,答卷110分鐘。

    3.仔細閱讀給定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論要求一次作答。

    4.考生可在本試卷頁的空白位置或草稿紙上打草稿,但所有題目都要在答題紙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其他位置一律無效!

    二、給定材料

    1.隨著物權法的公布,城管治理攤販的合法性問題,再次成為爭執(zhí)的焦點。究竟城管沒收無照小販工具和商品的管理方法是否和《物權法》有沖突呢?對此,記者進行了調(diào)查了解。

    攤販:啥是物權法?

    “啥是物權法?跟我們這些擺地攤的有關系么?反正到現(xiàn)在為止,我見著城管就一個字:‘跑’!”在北京分鐘寺立交橋上,記者采訪了一位地攤攤主,正在售賣一些熒光玩具的他表示對《物權法》一無所知,也沒覺得自己的擺攤生涯有何變化。他告訴記者,由于怕城管查抄,他們趁著城管們吃飯的時間出來賣東西,風聲不妙就快點跑。

    政府:文明執(zhí)法不弛禁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官員指出《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國務院或者經(jīng)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這就是城管執(zhí)法的直接的法律根據(jù)。他表示,城管是行政管理體制的產(chǎn)物,城管處罰權正在逐步地在地方改革法規(guī)中明確。

    不過,該官員同時透露年內(nèi)計劃出臺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規(guī)定》將對城管的體制、職權、執(zhí)法權限、執(zhí)法程序和人員進行嚴格規(guī)定,個別城管人員“踹攤”的行為將被禁止。

    專家:公權、物權兩難題

    “《物權法》的規(guī)定讓政府更加注意保護公民個人財產(chǎn)。參與過我國多部行政法律起草的某教授指出《行政處罰法》確實是城管集中行使處罰權的法律依據(jù),不過根據(jù)法律原文規(guī)定,處罰方法應該是‘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或者‘責令停業(yè)停產(chǎn)、暫停執(zhí)照’。”由于地攤商販售賣的商品絕大部分是合法購進或者自行生產(chǎn)的,并不符合“違法所得”與“非法財物”;而大部分商販也沒有申請執(zhí)照,就談不上“暫停執(zhí)照”,所以該法律是否適用于城管目前對地攤商販的沒收政策,仍然有待商榷。而“如果沒有法律上非常明確的法律依據(jù),任何機關和個人是不能夠隨意地去沒收包括流動攤販在內(nèi)的他們的生產(chǎn)工具,或者是他們其他的私人財產(chǎn)。”

    該教授也表示:由于中國目前的國情,執(zhí)法完整的程序確實存在困難,而一些地攤商販的存在,也確實給城市的市容市貌以及百姓的生活環(huán)境帶來不利的影響,“公權與私權之間的平衡要求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jù)”。同時,他認為,“對于謀生的攤販應盡可能地幫助他們想辦法,不能一罰了事,要更親和一點、人性化一點。當然,再三說服教育后,必要的執(zhí)法還是需要的。”

(責任編輯:hua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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