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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評論:從“白衣天使”到“販嬰黑手”

2014-01-02 16:28:14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新華網(wǎng)西安12月30日電(記者 陳晨、付瑞霞、梁愛平)在輿論關切中,陜西富平醫(yī)生販嬰案在歲末開庭審理。30日上午9時,陜西省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原產(chǎn)科醫(yī)生張淑俠站在了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席上。庭審歷時約6個小時,將擇日宣判。在當日庭審中,一條涉及陜西、山西、河南、山東等省的“販嬰鏈條”逐步顯現(xiàn)。

????2年間作案6起販賣7名嬰兒

????55歲的張淑俠是富平縣婦幼保健醫(yī)院婦產(chǎn)科原副主任醫(yī)師,也是該縣遠近知名的產(chǎn)科權威,原本在今年10月就當“光榮退休”。然而,一起報案揭開了她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今年7月20日,陜西富平警方接到產(chǎn)婦董某某的丈夫來某某報案,懷疑新生嬰兒被婦幼院醫(yī)生張淑俠拐賣。

????“7月16日晚上7點多我媳婦進入產(chǎn)房,兩個多小時后生下兒子”,來某某說,在這段時間里張淑俠曾從產(chǎn)房出來告訴他,他的妻子是乙肝“小三陽”,又有梅毒,建議不要這個孩子了,因為孩子生出來后會危害社會,也不能上學。“她也給我爸我媽做思想工作,說這孩子不能要,從胎里帶的病很難治,治不好。”

????當晚,張淑俠將男嬰抱回家中,打電話聯(lián)系山西省臨猗縣的潘某某。7月17日凌晨3時許,潘某某和其子崔某駕車來到張淑俠家中,以21600元的價格將男嬰買走帶回家中。其后潘某某經(jīng)王某某和黃某某介紹,潘某某丈夫崔某某從旁協(xié)助,在其家中以59800元的價格將嬰兒賣于河南省內(nèi)黃縣梁莊鄉(xiāng)后河村的朱某某。

????8月5日,該男嬰被富平警方解救并送還來某某、董某某夫婦。

????公訴方的起訴書顯示,張淑俠和該案其他的幾名犯罪嫌疑人以類似的作案手段,從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共作案6起,販賣7名嬰兒,并致一人死亡。其間,張某獲利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除來某某夫婦的兒子外,還有以下6名嬰兒被拐賣:

????——2013年5月29日,王某某所生的雙胞胎女嬰。潘某某以30000元的價格從張淑俠處將兩名嬰兒買走帶回家中。其后潘某某以46000元的價格將其中一名女嬰賣于山東省巨野縣的任某某夫婦,另一女嬰寄養(yǎng)在潘某某親戚家。后兩名女嬰均被解救并送還王某某一家。

????——2013年4月某天,黃某某所生的一名女嬰。潘某某從張淑俠處以1000元的價格將女嬰買走帶回家中。后該女嬰死亡被拋棄。

????——2013年2月28日,武某某所生的一女嬰。潘某某以20000元的價格將該女嬰買走。其后以46000元的價格將該女嬰賣于河南省滑縣大呂莊村的和某某夫婦。該女嬰已被解救并送還武某某家人。

????——2012年4月某天,賀某某所生的一名女嬰。潘某某以20000元的價格將該女嬰從張淑俠處買走,張淑俠將其中15000元交予賀某某的丈夫。后因女嬰家人反悔,張淑俠讓潘某某將女嬰送還賀某某親屬。

????——2011年11月某天,尚某某所生的一名男嬰。潘某某以47000元的價格將該男嬰賣于山東省巨野縣獨山鎮(zhèn)煙王村的王某某、呂某某夫婦。該男嬰已被解救。

????陜西省渭南市檢察院認為,張淑俠的行為觸犯了刑法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跨省作案鏈條曝光

????記者注意到,檢方的公訴意見認為,的確有3起案件的嬰兒是在被家長主動放棄后,由張淑俠抱回家中,并無欺騙行為存在。但檢方同時表示,在新生兒因缺陷而父母自愿放棄的情況下,醫(yī)護人員作為中介促成收養(yǎng)關系,如果沒有獲利行為,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張淑俠的行為并非如此”。

????盡管一再為自己的行為開脫,但篡改病歷、在不能確定孩子有缺陷的情況下便勸說父母放棄、有償販賣等行為,已經(jīng)讓張淑俠觸犯了法律的“高壓線”。

????隨著庭審的深入,一條涉及陜、晉、豫、魯4省的作案鏈條漸漸清晰。

????——勸說家屬放棄嬰兒。在6起案件中,產(chǎn)婦的家屬與張淑俠多是“熟人”關系,比如董某某的公公和張淑俠是同村也是中學同學,王某某的婆婆是張淑俠的初中同桌。出于對她醫(yī)術和人品的信任,當張淑俠說“產(chǎn)婦有傳染病”、“孩子畸形”、“花大錢也治不好病”,并勸說他們放棄孩子時,產(chǎn)婦及家屬都對其深信不疑,甚至心存感激。

????——掩人耳目抱出醫(yī)院。“我是醫(yī)院的技術權威,我說的話他們都相信。”張淑俠在法庭上供述道,和她一起工作的其他醫(yī)生和助產(chǎn)士對她言聽計從,還為她修改病例、違規(guī)從醫(yī)院抱出嬰兒打開方便之門。當天的庭審中,出庭作證的幾位富平婦幼保健院醫(yī)生和助產(chǎn)士也證實了這一點。

????——聯(lián)系同伙賣出嬰兒。將嬰兒騙到手后,張淑俠便將孩子賣給她的下線——山西省臨猗縣的潘某某。據(jù)張淑俠交代,潘某某來醫(yī)院就診時和她結識。剛開始,潘某某聲稱,自己的兒子兒媳無法生育,希望張淑俠能幫她從醫(yī)院抱養(yǎng)別人不要的孩子。“我一直以為是給沒孩子的家庭幫忙,是在做善事,直到第6回我才覺得不對勁。”張淑俠說。

????——尋找“買家”二次販賣。潘某某在付給張淑俠幾千元至幾萬元不等的酬勞后,便從張淑俠處將嬰兒帶走,然后尋找“買家”加價販賣嬰兒。“買家”多居住在農(nóng)村地區(qū),或因無法生育,或是受“傳宗接代”等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不惜花錢“購買”嬰兒。比如,花59800元“購買”來某某兒子的朱某某,就是因為生了三個女兒,受傳統(tǒng)思想影響,怕沒有兒子被村里人瞧不起。

????源頭設卡阻斷販嬰之路

????這6起販嬰案形成節(jié)節(jié)相扣、分工明確、手法熟練的作案鏈條,凸顯出我國當前人口拐賣犯罪現(xiàn)象的嚴重性。

????“產(chǎn)婦有傳染病”、“孩子畸形”、“花大錢也治不好病”……這些可以輕易戳穿、并不算高明的謊言為何能夠?qū)以嚥凰?陜西省社科院副院長石英認為,張淑俠的這些說法正是抓住了產(chǎn)婦和家屬們“看病難”“看病貴”的畏懼心理,對此應加快醫(yī)保體系改革,使人人都能享受醫(yī)療保障,也才能使每個生命都不被輕易放棄。

????“沒有兒子就買兒子,沒有女兒就買女兒。”鮮活的生命被當做商品買賣,生命的尊嚴被無情踐踏。中國政法大學反對人口販運國際合作與保護中心主任張志偉認為,“買方市場”是打擊拐賣人口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環(huán)。

????張志偉說,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6款規(guī)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收買行為不被追責,客觀上縱容了非法收買被拐賣兒童行為,助長了拐賣犯罪的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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