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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安招警刑法類知識點正當防衛(wèi)

2022-01-04 15:46:31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江蘇分院

縱觀近五年公安招警筆試,刑法類知識點,尤其是刑事執(zhí)法基礎知識考察力度較大,值得同學們重視。一方面,要想在2022年的公安招警考試中贏得高分,同學們應盡早熟練掌握相關知識點,刑事執(zhí)法基礎知識雖多樣,但理解難度不高,掌握周期較短,建議從速攻克。另一方面,隨著時代的發(fā)展與進步,社會上出的的新情況、新問題,促使了有關正當防衛(wèi)的新的司法文件的誕生,這就對同學們的復習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們不妨以歷年考題為切入口,從研究命題人的思維邏輯出發(fā),公安招警刑法類的正當防衛(wèi)題,需要仔細審讀題干,抓住具體要素進行判斷。這里舉個例子:

【例題】曾某與喬某爭執(zhí)中打了喬某一耳光,喬某欲離開,曾某抓住喬某繼續(xù)毆打,喬某情急之下拿起板凳砸向曾某,曾某被砸后松開喬某,經鑒定,曾某構成輕傷一級,喬某無傷,下列對喬某行為的定性正確的是:

A.防衛(wèi)過當

B.假想防衛(wèi)

C.正當防衛(wèi)

D.防衛(wèi)挑唆

【答案】C

各位同學,按照常規(guī)的做題辦法,我們肯定要回歸題干的出處,再結合所學的刑法知識來綜合復盤,進而對照選項表述正誤進行篩選。依據刑法第二十條,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故本題選C。

同學們看,A選項如果是對的,意味著材料中必須出現刑法第二十條后續(xù)條款中的“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內容描述,此時,當事人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掃描題干,材料中沒有出現相關表述,所以A選項不選。

如果部分同學對A選項判斷有難度,不妨試試排除法,先把A選項放著,仔細看下B選項:我們講假想防衛(wèi)是指行為人由于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wèi)行為結果造成損害的行為,不過在材料中,曾某與喬某爭執(zhí)中打了喬某一耳光,喬某欲離開,曾某抓住喬某繼續(xù)毆打,不法侵害是實際存在的,題干與選項兩者之間產生矛盾。所以B選項不選。

另外,看到D選項,有部分同學可能選擇了這個選項,原因在于對相關知識點的細節(jié)把握不夠精確:防衛(wèi)挑唆,又稱防衛(wèi)挑撥,本質上是挑撥防衛(wèi)。其屬于不法防衛(wèi)行為的一種,是指以挑撥尋釁等不正當手段,故意激怒對方,引誘對方對自己進行侵害,然后以“正當防衛(wèi)”為借口,實行加害的行為。結合題干,喬某并未做出挑撥尋釁等不正當手段,不構成防衛(wèi)挑唆。故D選項不選。

事實上,近五年的公安招警刑法類筆試單選題中,命題人在命制部分題目時,往往引導考生關注時事,故一般傾向取材于新法新規(guī),如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wèi)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正當防衛(wèi)的具體適用。準確把握正當防衛(wèi)的起因條件。從中特別指出,正當防衛(wèi)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權利的行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財產等權利的行為;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違法行為。不應將不法侵害不當限縮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為。對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實行防衛(wèi)。同學們可以充分利用這樣的命題規(guī)律,平時嘗試換個角度,想想如“我是命題人,我該怎樣命題”,就像從中多發(fā)現同類型的試題命制方式,及時予以復習消化,為2022年即將到來的公安招警考試做好充分準備。如需更多備考幫助,請關注江蘇華圖微信公眾號,給您更多專業(yè)的備考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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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s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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