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1 10:30:51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陜西省嵐皋縣招聘網(wǎng)
為優(yōu)化全縣縣直機關和黨群口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滿足部分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空缺補員需要,依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研究同意,現(xiàn)就2020年縣直機關和黨群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提出如下方案。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本次為縣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8名,為黨群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3名。詳見《嵐皋縣2020年縣直機關和黨群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1.縣直機關的選調范圍為全縣黨政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人員;
2.黨群口事業(yè)單位選調范圍為全縣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具有干部身份且在編在崗人員。
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身份報考事業(yè)單位職位的,本人須書面承諾放棄公務員身份,否則不得報考。
選派到村擔任駐村工作隊長、第一書記兩年以上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xiàn)突出的,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選調。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公道正派;敢于擔當,甘于奉獻,勇于作為;服從安排,團結協(xié)作,吃苦耐勞,遵紀守法。
3.已滿基層服務年限。未明確服務年限的,須正式招錄招聘為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2017年9月13日以前招錄)。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6.身體健康,具備能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素質條件。
上述所列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為準。
工作經歷年限、年齡的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9月13日(含)。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近三年曾受黨紀政紀處分、責任追究或影響期未滿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
4.縣外調入工作未滿3年的;
5.與所報考單位科級領導干部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6.為保持教育、衛(wèi)生系統(tǒng)人員穩(wěn)定,此次選調衛(wèi)生系統(tǒng)人員不得報考,教育系統(tǒng)人員可報考縣委黨校教師職位;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14日8:00至2020年9月18日17:00。凡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經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將報考材料報縣委組織部干部股(電話:2526320)。報名需提供的主要資料為:1.審核蓋章后的《報名及資格審查表》,表格內容及格式不得變動;2.身份證;3.畢業(yè)證、學位證;4.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5.其他能夠證明本人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資料。
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多報無效。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的,視為放棄報名。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取消選調資格。
2.資格審查。根據(jù)報考人提供的報考材料,結合其干部人事檔案,對照報考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3.開考比例。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公開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對未達規(guī)定比例的,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采取適當調整選調條件或縮減職位計劃兩種方式,但只能采取一種。如職位計劃縮減至取消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只組織實施一次。
4.報名確認。報名時段內,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更改報考職位。審查通過后的報考職位不得更改。報名結束后,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合格者,對外公示3天。無異議的,參加考試。
(二)考試考察
考生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考試成績(筆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考察成績×50%,分數(shù)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忌煽兂霈F(xiàn)并列的,順延小數(shù)位確定排序。凡無正當理由放棄筆試、面試的,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各類選調,并記入個人檔案。
1.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平均分數(shù)的70%確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2.面試。筆試成績高于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參加面試。未參加面試人員不得列為擬選調人選。
3.考察。實行差額考察,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考察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按照“選調計劃數(shù)+1”確定考察人員。若末位出現(xiàn)考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考察。
考察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至少派出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yè)素養(yǎng),工作實績考察,注重了解在脫貧攻堅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現(xiàn)(考察方案另行制定)?疾鞂ο笏趩挝粦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三)確定選調人選
1.各選調單位根據(jù)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綜合分析,提出擬選調人選,并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若無合適人選,該選調職位可以空缺。
2.體檢。擬選調人員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進行體檢。若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2個工作日內,可向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申請一次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的,選調單位可根據(jù)本職位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3.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不影響選調的,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由選調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照《嵐皋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并按選調單位崗位設置方案重新聘任。不合格的,由選調單位將其退回原單位。選調后,除組織安排或調整外,選調人員在其選調單位服務期限最低不得少于3年。
四、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公開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由縣紀委監(jiān)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公告的發(fā)布、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及其它相關工作。選調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和辦法組織實施。所有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要嚴格落實有關回避規(guī)定,對選調過程中出現(xiàn)弄虛作假、泄密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附件:
1.嵐皋縣2020年縣直機關和黨群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pdf
2.嵐皋縣2020年縣直機關和黨群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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