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論考試中有兩個要件會影響到考生的分數,一是答案的內容,應該符合出題人的標準答案;二是答案內容的表現形式,即書寫,要有利于閱卷人的采點給分。很多同學在備考環(huán)節(jié)都進行了認真的復習以及真題演練,但很少注意到自己答案書寫的格式是否符合閱卷人的要求和習慣,這樣往往導致考生的嚴重丟分,甚至比答案內容錯誤而引起的丟分更嚴重。比如很多考生考試結束之后自我感覺答的不錯,和參考答案一對照也差不多,但是等到成績出來卻不理想,很有可能就是在答案的書寫形式上出了問題,導致扣分或者閱卷人沒有采到相應的采分點。
很多考生將此歸咎于閱卷人的不負責任,這是錯誤的。因為答題格式的要求很多在注意事項或試題中都已經給了考生要求和暗示,只是被考生忽略了。以下就申論考試答題的書寫形式上的一些問題提醒大家引起足夠的重視:
一、分條作答
這四個字對于一些同學可能是老生常談了,但是還是絕大多數同學并沒有理解這四個字的真諦。
首先說一下為什么要分條作答:第一,這是試題中的要求。2007年國考第二題,2011年424聯考第二題和第三題在要求中都有“分條作答”或“分條撰寫,不必寫成文章”的要求,而且在2011年聯考閱卷中對于這兩道題沒有分條作答是要嚴重扣分的,即使全部答對也要扣掉一半以上的分數;第二,標準答案都是分條的,因為閱卷人要依靠采點給分,有多少采分點就有多少條;第三,分條作答,標明1、2、3、有利于閱卷人采點給分。如果寫成一段話會讓閱卷人逐字逐句的看,無法快速把握到采分點,而閱卷人閱卷速度非常快可說是一目十行,很容易將沒有分條標號的句子遺漏,另外,閱卷人每天的工作量非常大,一天八小時閱幾千份試卷,很容易產生煩躁情緒,而閱卷人最頭痛的就是不分條不分段的卷子,因為要花費太多的時間和眼神,所以不分條很容易讓閱卷人反感。每道試題除了采分點之外還有表達分2-4分,這是閱卷人的自由裁量權利,如果讓閱卷人反感則極容易丟失表達分,而且閱卷人因為心情,手一松一緊,很可能幾分就出去了。所以申論前三道題一定要分條作答。
其次,再來談一下如何分條。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一條一行。這是在行數允許的情況下盡量采用此種格式,也就是
例:答:1、……
2、……
3、……
這是閱卷人最喜歡的書寫形式,而且極利于采點給分。這里要提醒同學注意分條的時候盡量用阿拉伯數字的1、2、3、,而不要用漢字的一、二、三或者是首先、其次、再次。因為后面的兩種都屬于漢字的字體,與答案的內容不容易進行快速區(qū)分,而阿拉伯數字則比較明顯,閱卷人也不會因為你用阿拉伯數字而扣你的分數。
第二種,分條不分行。這是在答案內容較多,而行數不夠的情況下采用的格式。
例:答:1、……2、 ……3、…… 4、……5、……
這種格式有幾點需要注意。分條是為了讓閱卷人快速找到你寫了幾條并且分別在哪里以有利于他快速采點給分,但是很多同學在考試的時候用了這種形式卻沒起到這種效果。所以要求:1、要用阿拉伯數字;2、條與條之間適當空格,或者上一條的句號占一格,標號再占一格。3、把阿拉伯數字寫大,與字差不多大,但不要涂黑。4、可以在阿拉伯數字外面畫圓圈??,但是圓圈一定要大,差不多和字一樣大,這樣才比較明顯,閱卷人絕對不會因為圓圈過大而扣分,相反還比較喜歡。
以上是申論小題分條作答的格式和注意事項,請大家切記,申論小題只有以上兩種格式,任何題目都要分條作答。
二、書寫——整體印象
書寫的工整好看太關鍵了,字寫的好與不好,評卷人的心情就不一樣,這一好一壞,出入多少分就不知道了。申論全都是主觀題,你答的東西得讓閱卷人高興,怎么能讓他們高興?字首先得寫好。而且很多同學備考時間倉促,考前一兩周才開始報班,我覺得這樣的同學還不如多去練練字。
對于字體的書寫有如下要求:
1、盡量寫大一點。最好占到格子的八成以上,但不要出格。申論都是答題卡閱卷,考生的答案要掃描到電腦上閱卷,如果太小,閱卷人看起來困難,心情不好而且還要拖動鼠標去放大,極耽誤時間。如果寫的太大,又顯得擁擠沒有空間,依然看不清楚,所以寫到格子的八成到滿格剛剛好。
2、字體工整,正楷為宜。既然是掃到電腦上,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什么樣的字體在電腦上最容易看清、最好看?當然是類似于WORD文檔的宋體字和黑體字了。所以要求大家在答題的時候不要用草書或行書,最好用行楷或正楷。書法好一定會加分,只是大家并不知道自己加分是因為書法好罷了。當然,有很多同學字不太好,短時間內也無法提高,那就要求考生盡量的橫平豎直,字體工整,類似于WORD文檔的字,那就最好了。
3、盡量不涂改,衣冠整潔。不涂改其實不太可能,但是可以作到像沒有涂改一樣。如果你寫錯一個字,用“單橫線”平行著劃一道最好,很不容易發(fā)現你有涂改。如果一下劃個圈或是打個叉,上去就被發(fā)現了。有時候考生覺得某句話寫得不合適,想重新寫。這是沒有必要的。第一,閱卷人飛快的閱卷速度不一定能看到這句話。第二,閱卷人不一定會認為你原來寫的有問題。第三,閱卷人有可能更認同你修改前的表述方法。第四,過多涂改會影響卷面,扣掉表達分。所以,沒有原則性、根本性的錯誤,不要重新說一句話;沒有極度惡搞的明顯位置錯別字,不要修改。例:有些同學在寫人口普查的時候寫成了“普察”,而且一共分了五條,每條的前四個字都是人口普查,后來發(fā)現錯誤,就在每條的最前面都進行了修改,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這個效果,本來閱卷人并沒有意識到你寫了錯別字(因為速度太快來不及反映),結果你一改,改在明顯位置,又是五條都改,反而引起了閱卷人的注意和反感,得不償失,所以這種就沒必要去改了,因為不是明顯錯誤。相反事例:有同學在做2012年421聯考第一題“活熊取膽的爭議”這道題的時候,把“無痛引流”寫成了“無痛人流”,而且是第一條,像這種極度惡搞的錯別字則一定要修改;還有2012年915政法干警的考試,有些同學把“孔子學院”寫成了“孫子學院”,這也是要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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