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日,法學教授范忠信在杭州南湖邊,以爬行的方式行進了一公里。一年前,這位法律史學界的知名學者,在個人微博上公開打賭,預言“2013年里,除了民族區(qū)域自治的地方外,其他所有省市會實現(xiàn)縣鄉(xiāng)級公務員財產(chǎn)公示”,賭輸?shù)拇鷥r是“罰自己爬行一公里”。草地爬行的視頻上傳后,網(wǎng)友紛紛點贊,稱其精神可嘉。
當初打賭,是源于對十八大以后反腐新氣象的樂觀。如今履約,則是出于對誠信底線的堅守。雖說希望落空、打賭失敗,并自覺“傷自尊”,但我以為,范忠信的此番行為,真真切切體現(xiàn)了一位知識分子將國家前途與自身榮辱拽在一起的情懷。與另外一些純粹為了炒作目的“漫天打賭、就地爽約”的名人比起來,網(wǎng)友的“贊”,范教授受之無愧。
美國聯(lián)邦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蘭代斯,在一百年前就說過一句名言: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燈光是最有效的警察。要想實現(xiàn)“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目標,首先必須把權力及權力的擁有者、使用者亮出來。這既是監(jiān)督的必須,也是制約權力的前提;既是國際慣例,也是中國反腐的“必經(jīng)之路”。如果官員連自己的財產(chǎn)都藏著掖著,甚至到處宣揚“公示會引起社會混亂”的歪理,那么還奢談什么政府公信力,“我們的干部行得正、坐得端”的鬼話又有誰信?
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官員財產(chǎn)公示這一“政治常識”,在我國依然沒有得到制度層面的回應。盡管自1995年以來,類似《黨政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下發(fā)了好幾通。同時,新疆阿勒泰、江蘇淮安、浙江慈溪等地方也相繼就官員財產(chǎn)公示制度進行過試點,但不客氣地說,所有這些形式大于實質(zhì):試點官員財產(chǎn)及個人信息要么只申報不公示,導致公眾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途徑;要么公示的范圍過窄,僅公布一部分或僅限于很小的范圍。以至于20年過去了,官員財產(chǎn)公示制度依舊處在“摸石頭”階段,一直未能“過河”。
或許是意識到了推動官員財產(chǎn)公開的艱巨性、復雜性,這一回,面對記者“以后還打賭嗎”的追問,范忠信謹慎表態(tài),“涉及準確時間的不敢打了”。但誠如范教授自己所言:“爬行是履約,也是諫言”。如果站在諫言這個角度,范老師其實并沒有全輸。應該看到,中共中央日前在印發(f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guī)劃》中所提到的“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在某種程度上已經(jīng)部分回應了范忠信的“諫言”和民眾的關切。
范忠信說,“未來三到五年內(nèi),我賭輸了的這個事情有可能實現(xiàn)”,這或可視為范忠信與公眾打的新賭。盡管這個“賭”最終是輸是贏,目前尚難斷言,但基于過往“圍觀改變現(xiàn)狀”、“打賭創(chuàng)造中國”的經(jīng)驗,我覺得,這樣的“賭”打比不打好,重在參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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