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6 08:39:50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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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fā)〔2006〕34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fā)〔2009〕457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對省教育廳管理的省屬高校公開招聘教師等專業(yè)技術人員有關問題的復函》(川人社函〔2011〕670號)、《關于轉發(fā)<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fā)〔2011〕36號)等文件規(guī)定,經四川省教育廳批準,我院專業(yè)技術崗位擬公開招聘25名教學、教輔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網[www.scedu.net,下同]和成都師范學院網[www.cdnu.edu.cn,下同]上發(fā)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成都師范學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省教育廳直管的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為創(chuàng)建于1955年的四川教育學院。2012年3月,學院經教育部批準改建更名為成都師范學院(學校代碼為14389)。
學院位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國”腹地成都市。現有人民南路、溫江、白果林三個校區(qū),總占地1100余畝;修建有辦公樓、教學樓、藝術樓、實驗樓、圖書館、運動場、游泳池、學生食堂、學生宿舍等用房近40萬平方米。現有館藏紙質圖書120多萬冊,各類報刊2110余種,電子文獻4.2TB。學院現有專任教師近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上教師260余人,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320余人。學院現有省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省級專家30余人。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碩士及以上學位,并完全符合《成都師范學院2012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1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xù);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3年8月1日之后畢業(yè)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yè)證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yè)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yè)條件,特殊要求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兩欄的學歷、專業(yè)資格條件要求應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崗位、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yè)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25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繳費、公布崗位調減及退費
本次公開招聘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2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16∶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后,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事業(yè)單位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如實、準確填寫《成都師范學院2012年12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報考者所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僅作為報考者參加筆試的依據,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成都師范學院負責的面試資格審查、考核中的復核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
3、上傳相片。報考者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表》后,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報考者近期免冠證件照。成都師范學院在1日內根據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上傳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應按提示要求重新上傳。
4、打印報考信息表。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須及時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網站報名系統,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二)繳費
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的規(guī)定,筆試1科繳費50元。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截止2012年12月9日24︰00。繳納筆試費后,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崗位調整
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以繳費為準)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成都師范學院按照政策規(guī)定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成都師范學院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四川教育網、成都師范學院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取消崗位中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者所繳費用,報考者所繳納筆試考務費用,將于2012年12月31日前通過互聯網自動退回到繳費報考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并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于12月17日至12月22日24︰00前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在打印準考證前,報考者必須在網上簽訂人事考試誠信承諾書。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未按要求簽訂誠信承諾書,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荚嚢üP試和面試。
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和《四川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川人發(fā)〔2006〕3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fā)〔2009〕457號)要求,結合成都師范學院實際,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試成績計算原則
1、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2、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總成績×60%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學與心理學基礎”1科。筆試均采用集中閉卷考試方式。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
2、筆試范圍。本次考試不劃定筆試范圍?荚噮⒖假Y料為:《教育學基礎》十二所重點師范大學編、《新編教育心理學》李小融著。
3、筆試時間地點。定于2012年12月23日在成都市進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yōu)?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總成績于2012年12月28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試網、四川教育網、成都師范學院網站公布,同時在招聘單位張貼紙質成績,報考者請自行登陸人事考試網、教育網或到招聘單位查詢。對筆試總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2013年1月2日前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于2013年1月3日回復報考者。
5、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fā)〔2011〕1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規(guī)定的退役士兵,按規(guī)定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2年12月11日16∶00前將以下材料交成都師范學院組織人事處(地址:成都市溫江區(qū)?坡窎|段99號成都師范學院行政辦公樓A-204,聯系電話028-66772199),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
1、“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yōu)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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