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7 16:03:06 公務員考試網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城管威武,警車違規(guī)也能一視同仁。”23日,網帖爆料稱,廣元市老城區(qū)井巷子內一輛警車未在泊位上停放,被城管貼上了罰單。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各方關注。廣元市利州區(qū)司法局有關負責人說,該路段確實找不到停車位,司機當時去辦的公事緊急,只有將車停放在空地處。(11月26日《華西都市報》)
司法局的警車違章停放,一樣被貼條,一樣被罰款。這本來不應該成為新聞。因為對于車輛來說,無論是公車還是私家車都應該遵循道路交通法規(guī)的約束,從這一點說,無論公車還是私家車都應該按照規(guī)章停放,違規(guī)停放自然要接受懲罰,接受罰單。但是,新聞的價值在就在于其新,警車被貼罰單這是一則新聞,因為警車往往是公車,用來執(zhí)法的。另外,被貼罰單之后還要交納罰單,這就又是一個新聞。因為在人們的潛意識里,已經將公車和特權聯系在一起,公車不僅可以違停,更是可以不交罰單。不過,也必須圍觀這次違停的罰款到底誰出。
對于私家車來說,違停的話直接交納罰款,是車主自己掏腰包,這一點毫無疑問。但是,警車屬于公車范疇,如果是公款埋單的話,這樣的罰款將沒有任何意義,還會有更多的負面效應。那就是,既然公款可以交納罰款,違停以及各種違章將會成為一種形式,因為形不成最終的約束。對于駕駛公車的司機來說,可以隨意違章而變得肆無忌憚。因為最終都是公款埋單,自己也不會被開除。由此可見,對于這次廣元市司法局的警車違停被貼罰單來說,必須圍觀的并非其態(tài)度,而是最終罰單是誰交納的。這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如果是車主個人交納的,可以松一口氣;但是公款交納的,無疑倒吸一口冷氣。
所以說,警車違停被貼罰單,千萬別急著叫好,因為這本身就應該是一種常態(tài)。反應的是執(zhí)法一致的表現。另外,關鍵的關鍵還在于罰單的來源上,因為公款交納罰單的話,這些錢本身是公共財政的一部分,屬于公共范疇的領域,不應該拿來為單位的違法買單,這無疑就損害了納稅人的基本利益。同時,公款買單本身還會造成一種公信力的損失,人們對于公車違章將會熟視無睹,不會關心,更不會關注,這背后不是不想而是一種失望之極的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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