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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扶人者承擔"零風險"應成制度常態(tài)

2013-11-24 10:17:25 公務員考試網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6月15日,四川達州65歲的蔣婆婆摔倒在地后,緊緊抓住一位9歲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位孩子是去扶老人,被誣陷。蔣婆婆則稱小孩將自己撞倒。11月21日,小朋友家長以敲詐勒索為名,向派出所報案,警方以欺詐立案調查。蔣婆婆一方也聲稱將起訴。(11月22日《京華時報》)

  3名兒童扶摔倒老太被指撞人事件,終于有了新的進展,當地警方將以老太涉嫌欺詐立案調查。盡管真相未明,盡管老太一方聲稱將起訴扶人一方,但本案釋放出來的示范意義,不容小視。司法機關要旗幟鮮明地站在行善者的立場上,支持他們拿起法律武器替自己維權,讓扶人者承擔“零風險”,讓訛詐者承擔違法成本。

  時下,扶人反被訛詐的尷尬亊件時有發(fā)生,嚴重挫傷了人們見義勇為的積極性。小悅悅被車輾壓,18位路人無人施救,便是一個慘痛的例證。扶人反被訛詐事件的發(fā)生并非偶然,從一個側面折射出現代社會的道德困境。當被救助者喪失了誠信和良知,還理直氣壯地去傷害行善者時,受傷的行善者卻個個顯得孤立無援,處在被動挨打的位置,為自證清白勞心費力。

  而在此前,對于被救助者的反戈一擊,有關部門似乎也是束手無策,要么提醒扶人也要“留一手”;要么建議救人要“自留證據”,要么在扶與被扶之間進行“和稀泥”式的調解。試問,當行善還要“自留證據”,當訛詐見義勇為者沒有任何代價,甚至成為一種“時尚”,那見義勇為還有什么尊嚴可講?如果我們都把道德、公德甚至做人的起碼品德深藏起來,去充當冷漠的旁觀者,任憑那些躺在地上等待救助的人痛苦呻吟,這個社會還有什么文明可言?公權部門奉勸我們要“留一手”,而社會更需要我們“該出手時就出手”,我們該如何抉擇?

  這時候,行善者是多么需要“懲惡揚善”的正義力量挺身而出呵。不錯,我們呼喚道德的回歸,但我們更需要對道德進行有效的保護。因此,對扶人等見義勇為者提供法律援助,讓他們在司法糾紛中承擔“零風險”,顯得尤為迫切。要知道,維護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這是對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一種褒揚,更是對誠信社會的一種引領。

  因此,讓扶人者承擔“零風險”,讓訛詐者承擔違法成本,應成為制度常態(tài)。比如,被扶者訛詐扶人者,涉嫌誣陷和欺詐,理應視情節(jié)和后果予以法律制裁,不能和稀泥了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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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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