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9 14:06:58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附件:《天津市商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天津市會展業(yè)促進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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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天津市商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天津市會展業(yè)促進中心)人才隊伍建設,彌補人員不足,根據《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fā)〔2017〕37號)等文件要求,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天津市商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天津市會展業(yè)促進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市商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天津市會展業(yè)促進中心)為正處級、財政補助(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主要職能是:承擔商務領域市場運行監(jiān)測及商品價格等市場信息調查分析相關事務性工作;承擔促進本市會展業(yè)發(fā)展的行業(yè)研究、展覽評估、數據統(tǒng)計等事務性工作,以及會展業(yè)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相關服務工作;承擔商務行政審批事項咨詢及相關服務工作;承擔商務舉報投訴受理工作;承擔外經貿培訓工作;完成市商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區(qū)馬場道59號天津經濟貿易中心A座15層1310。
二、招考崗位
詳細信息見《天津市商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天津市會展業(yè)促進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yè)生。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2022、2023年畢業(yè)后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視同為應屆畢業(yè)生。
四、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職業(yè)素養(yǎng)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7.崗位要求年齡30周歲及以下的,出生日期應為1993 年8月16日以后。
8.崗位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聘人員應當在報名時已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對于在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可在其滿足報考崗位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助力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的通知》(津人社辦發(fā)〔2022〕99號),實施“容缺后補”機制,將核查上述證件的時間推遲到報到環(huán)節(jié)。屆時,如報考人員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取消其應聘資格。
9.應聘人員所學專業(yè)以本人畢業(yè)證書標注的專業(yè)為準且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應屆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以《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標注的專業(yè)為準;所學專業(yè)為畢業(yè)院校根據相關規(guī)定自主設置的,專業(yè)未在參考目錄中,需要提供所在畢業(yè)院校開具的該專業(yè)所屬大類、專業(yè)類(一級學科)的歸屬證明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專業(yè)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為準;
專業(yè)及門類參考教育部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0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8年)》《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yǎng)學科目錄(2011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1997年頒布,2008年更新)》《職業(yè)教育專業(yè)目錄(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關于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yè)院校畢業(yè)生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事項的通知》(津人社辦發(fā)〔2021〕83號)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yè)生與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不接受以輔修專業(yè)報考。
10.非津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相關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11.滿足招聘計劃表中要求的全部條件,并具有相應的證明材料。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開除或辭退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仍在影響期內的人員。
3.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包括在處分期)的人員。
4.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本人與招聘單位擔任領導成員的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得報考,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9.因各種原因不能將檔案或人事關系轉入招聘單位管理的人員。
10.有精神病史的人員。
11.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因隱瞞以上不得報考此次招聘情況而被聘用者,一經舉報查出情況屬實,招聘單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五、招考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8月9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天津市商務局網站(https://shangwuju.tj.gov.cn/)、北方人才網(https://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查詢。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進行。
1.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16日16:00至2024年8月21日16:00。
報名時學歷從高中起如實填寫。報名期間,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通過審查后不可報考其他崗位。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報名不能開考崗位且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改報時間:2024年8月24日14:00-16:00。
應聘人員應盡早提交報名信息,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通過審查的,不可再次報考。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得再對報名表進行修改,如因個人原因填報錯誤,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8月16日16:00至8月22日16:00。
資格審查包含具體條件審查和填寫規(guī)范審核,填寫不規(guī)范的(錯別字、邏輯矛盾等)也會被退回。應聘人員在提交報名申請后應隨時關注審查結果和網站發(fā)布的公告、通知,保持報名表中填寫的手機號碼(兩部)聯系暢通。通過審查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確認。報名審查通過后不能改報,報名審核通過并繳費后,不能退費,請慎重報名。提交后暫未審核或通過審核的應聘人員不可報名其他崗位。報考申請?zhí)峤晃赐ㄟ^資格審查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報考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通過審查的,不能再次提交報名申請或重新報考其他崗位。
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中的相關信息,并保證網上提交的信息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報考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應聘人員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
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網絡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的技術支持及具體實施工作,保證網絡的安全及正常運行。
(三)筆試
1.筆試繳費
筆試繳費時間:2024年8月16日16:00至8月23日16:00。
應聘人員到報名系統(tǒng)確認并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為45元/科。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不得參加考試環(huán)節(jié)。報名審查通過并繳費后,不能退費。
根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應聘人員,請憑本人身份證、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區(qū)興華一支路5號301室)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咨詢電話:022-28013603。
2.筆試科目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統(tǒng)一命制。
筆試設置為《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主要測評應聘人員從事事業(yè)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潛能、知識和技能等。單科試卷滿分各為100分,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總分為100分,及格線60分,成績保留1位小數,達不到及格線的,不能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3.時間地點
筆試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4年8月29日9:00-8月31日9:00。
筆試時間:2024年8月31日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缺少任一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不再另行通知)。缺考考生的筆試成績按零分計算,且不得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
4.成績公布
成績公布時間:2024年9月1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址查詢筆試成績及相關信息。
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確定為進入面試的人選。
(四)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人選須本人(不得他人代辦)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上發(fā)布的資格復審通知中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按規(guī)定時間在報名網站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45元。逾期未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公告發(fā)布網站發(fā)布的消息并保持報名表中填寫的手機號碼暢通,如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或者現場資格審核所產生的問題,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按照招聘單位統(tǒng)一安排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處手寫簽字);
2.身份證;
3.自本科起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未拿到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學校(院系)出具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加蓋公章的在校證明(證明中須包含生源地,政治面貌,就讀專業(yè)以及在讀學歷階段的入學和畢業(yè)時間等信息);
4.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持有香港、澳門、臺灣和國外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未拿到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應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無犯罪記錄證明(公安部門蓋章);
6.招聘計劃中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或相應成績單、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獲獎經歷證書等)。
資格復審時,以上材料查驗原件,復印件請按順序疊放交至招聘單位,不再退回。
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復審或本人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以及在現場資格復審時弄虛作假、提供不真實材料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由于上述原因產生的面試人選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通過報名時本人所留電話通知。
(五)面試
面試時間擬定為2024年9月2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公告發(fā)布網站發(fā)布的消息。
面試考務費:45元/人,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應急應變、語言表達等能力,滿分為100分,及格線60分,成績保留1位小數,考生現場確認面試成績。達不到及格線的,不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面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缺少任一證件不得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直接取消面試資格。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在筆試、面試過程中,報考人員缺少任一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職位招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總成績確定后的7個工作日內,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總成績及相關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天津市三甲醫(yī)院進行。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和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通知。體檢的項目、標準,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參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公務員入職體檢標準和規(guī)程執(zhí)行。
體檢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應聘人員因身體情況特殊,未能按照招聘程序時限完成體檢的,可根據崗位需要和應聘人員的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延緩期限。
招聘單位或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質疑的,可以在接到結果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復檢費用均由應聘人員自理。
因個人原因,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結果不合格、應聘人員自愿放棄等原因,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當遞補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列時,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員。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根據招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開展聘用考察工作?疾旃ぷ饔烧衅竼挝唤M織實施,上級主管部門監(jiān)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審核干部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進行,根據需要也可進行民主測評、家訪、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是否具有應當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為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的主要依據。
考察應當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聘用。依據國家和天津市關于失信人員聯合懲戒相關文件要求,考察環(huán)節(jié)同步審查應聘人員“失信聯合懲戒情況”,存在相關情形的,無資格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對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考察,或其他情形導致的崗位空缺,根據單位實際需要,依據該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當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時,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遞補人員。考察與體檢可同時進行,體檢結果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不再進行。
(八)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經招聘單位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在天津市商務局網站、北方人才網、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須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日期前完成報到手續(xù)。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當遞補人員總成績并列時,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的原則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嚴格履行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程序。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1.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公平。
2.招聘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存在《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fā)〔2011〕10號)等文件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回避。
3.對提供虛假材料、考試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項
1.受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及待遇按照國家、我市等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2.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任何許諾內部關系的請托行為均為欺詐行為,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
3.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對招聘工作安排進行調整的,調整后信息將在天津市商務局網站、北方人才網、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因個人原因未參加招聘各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招考期間,請應聘人員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的暢通。
八、咨詢電話及舉報或投訴電話
咨詢電話:天津市商務局綜合服務中心(天津市會展業(yè)促進中心) 022-58366586
舉報投訴電話:天津市商務局 022-63085650
咨詢時間: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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