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 11:24:42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霞浦縣人民政府
2024年霞浦縣第二輪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的公告
根據《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準2024年霞浦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計劃的批復》(寧人社批復〔2023〕75號)精神,我局統(tǒng)一組織霞浦一中等教育局下屬學校第二輪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招聘對象:符合崗位及資格條件的人員,同時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學位。
2.招聘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體檢標準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具備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崗位專業(yè):專業(yè)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教育部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4.崗位所需證書:一是2024屆畢業(yè)生的崗位所需證書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學歷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原則上崗位所需證書取得時間截至報名截止日。報考人員在報名截止日前通過考試但未取得相關證書的,須在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通過考試的結論,方可視為符合崗位要求的證書條件。計劃表中規(guī)定的證書含所列以上各類證書。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人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人員);
6.寧德市內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詳見《2024年霞浦縣事業(yè)單位第二輪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應聘者必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1個崗位。
四、報名、面試及招聘辦法
(一)報名
1.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1月6日上午9:00--12:00,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受理。
2.現場報名地點:福建師大旗山校區(qū)。
3.現場材料要求及審核:
(1)《霞浦縣教育局2024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紙質版一式兩份;
(2)個人身份證;
(3)教師資格證書(2024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證書的可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4)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5)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業(yè)成績單;
(6)本科(研究生)階段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2024屆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所在學院開具的相關證明);
(7)個人簡歷、獲獎證書和其它證書、證明等。
(8)省內本科高校應屆優(yōu)秀師范畢業(yè)生(本專業(yè)綜合評價前20%)及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yè)的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本專業(yè)綜合評價前30%)證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用人單位收復印件一份。以上所有應聘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應聘者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畢業(yè)生的考試和錄用資格
(1)偽造、涂改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明的;
(2)偽造教育經歷,虛報在校成績、排名、績點的;
(3)在應聘考試過程中作弊的;
(4)失信被執(zhí)行人;
(5)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畢業(yè)證書的。
(三)面試考核
1.面試時間、地點:1月6日,福建師大。
2.面試方法:專業(yè)技能面試(片段教學),由應聘者自行準備所報考學校崗位相應學科的一個課時片段教學內容。
(四)預錄用工作
依據面試成績,由招聘學校與應聘人員雙向選擇后確定擬聘用對象,填寫《就業(yè)意向書》(附件3),應聘人員和用人單位各持一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優(yōu)惠政策
根據福建省、寧德市人才政策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省引進人才、寧德市“天湖人才”、寧德市引進基礎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體詳見當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4號)、《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yè)人才引進培養(yǎng)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相關政策文件。
1.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yè)人才引進培養(yǎng)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對新錄用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和福建師范大學畢業(yè)或全國師范類院校綜合排名前30名的學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且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yè)生,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高校免費師范生;福建省內本科高校應屆優(yōu)秀師范畢業(yè)生(本專業(yè)綜合評價前20%)、福建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yè)的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本專業(yè)綜合評價前30%)。按照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并享受:
(1)錄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級別工資、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生活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每人4000元/月,碩士學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學士學位人員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每人40萬元,具有碩士學位人員每人20萬元,具有本科學士學位人員每人10萬元;補助款分5年平均發(fā)放)。
(3)新錄用人員在霞浦工作期間,可申請各類高層次人才認定和獎補。
2.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fā)<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4號)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類、五類人才的前3年分別享受每月4000元、2000元住房補助。
3.符合當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引進到我省工作的人才,還可申請省引進人才待遇,給予生活津貼每月2000元,享受5年。
六、其它事項
1.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崗位計劃將轉入下一輪招聘。
2.本文未盡事宜由霞浦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3.聯系方式:
霞浦縣教育局 王老師 13959376228
附件2: 霞浦縣教育局2024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霞浦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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