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4 14:23:33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加強鄂爾多斯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力量,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輔警〈條例〉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05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實施,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
(三)統(tǒng)一組織、分級負責。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905名,其中市公安局本級招聘200名、東勝分局招聘200名(含特警崗位輔警20名)、達拉特旗公安局招聘50名、準格爾旗公安局招聘50名、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招聘180名(含特警崗位輔警40名)、杭錦旗公安局招聘70名、烏審旗公安局招聘60名、鄂托克旗公安局招聘60名、鄂托克前旗公安局招聘35名。本次招聘輔警崗位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具體詳見《鄂爾多斯市公安機關2022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心素質和工作能力;
4.男性凈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凈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9月8日(不含)至2004年9月8日(含)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詳見崗位表;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戶籍(含高考入學前生源)及其他條件,具體要求詳見崗位表;
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及應聘人員其他各項資格條件(含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2年9月8日之前。
7.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國家和自治區(qū)規(guī)定優(yōu)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8.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單列計劃招聘。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1.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現(xiàn)役軍人;
13.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粕、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yè)生);
14.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設東勝區(qū)、康巴什區(qū)、達拉特旗、準格爾旗、伊金霍洛旗、杭錦旗、烏審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九個考點,筆試地點由應聘人員在報名時自行選擇確定,市本級崗位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統(tǒng)一在康巴什區(qū)進行,各旗區(qū)崗位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統(tǒng)一在報考崗位所在旗區(qū)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rsj.ordos.gov.cn)進行網上報名、查詢信息和打印準考證。
2.報名時間:2022年9月17日9:00至2022年9月21日17:30,資格初審時間截至2022年9月22日17:30。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2)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誠信承諾書》,然后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準確填寫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yè))和畢業(yè)后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應聘人員應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格初審通過后將無法修改信息;
(5)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6)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資格復審、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7)應聘人員的報名序號是確認是否報名成功、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時,對審查未通過的,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在審查意見中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等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向招聘崗位所在單位咨詢(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2.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復審時,無《報名登記表》者,一律不接受資格復審;
3.筆試開考比例為3:1(應聘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減少的招聘計劃數調整至其他崗位,調整后在報名網站發(fā)布崗位變更公告。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采取閉卷形式,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2.蒙漢兼通崗位筆試試卷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蒙古文試題各占50%,其中: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題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蒙古語言文字試題須使用蒙古語言文字作答。非蒙漢兼通崗位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3.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和筆試時間在報名網站上另行公告,筆試地點等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準考證、本人有效證件(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結束后,由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從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應聘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末位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同時參加資格復審,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不足3:1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有關要求及資格復審結果在報名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相關信息以免貽誤時間安排,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相關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戶口薄(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按生源地報考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未頒發(fā)畢業(yè)證和學位證之前持加蓋學校院系和教學管理部門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個人征信報告和《信用中國》網站打印的個人信用查詢結果紙質版一份;
(6)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一份;在勞動合同期內的,須提供本人所在單位、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一份;
(8)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4.資格復審出現(xiàn)崗位名額空缺的,可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體能測試范圍人員。
(五)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地點、要求及結果在報名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相關信息以免貽誤時間安排;
2.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體能測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試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對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4.體能測試合格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達不到3:1(應聘人數和招聘人數之比)比例的崗位,可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經資格復審、體能測試合格后進入面試范圍,遞補后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5.體能測試屬于劇烈運動,因個人身體等原因無法堅持體能測試的,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肝功能異常等疾病的,以及處于妊娠期等不適合劇烈運動的應聘人員,應慎重選擇,確保自身安全。如堅持參加體能測試及隱瞞病情而發(fā)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擔。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在報名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相關信息以免貽誤時間安排;
2.體能測試合格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四證之一),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使用標準化考場。所有應聘人員均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問題;
4.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荚嚳偝煽儽A粜迭c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5.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和考察
1.按照每個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該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對按照以上排序不能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組織加試,根據加試成績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
2.體檢在旗區(qū)級以上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聘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3.考察工作應該根據招聘條件要求,在核實應聘人員報考資格條件的同時突出政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人選的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進行延伸考察?疾烊诉x達不到輔警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
4.體檢和考察出現(xiàn)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上述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規(guī)定等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1.招聘崗位所在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2.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崗位所屬人社局發(fā)文予以聘用。同時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規(guī)定,由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納入警務輔助人員員額管理。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簽訂后輔警如有違約,要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擬聘用人員在本次招聘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人員)或被事業(yè)單位列編聘用(以錄用、聘用備案文件為準)或被其他地區(qū)公安機關聘用為輔警(以聘用文件為準)或被全日制高校(已報到注冊)錄取的,以及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未能如期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4.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xù)或到崗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五、成績有效期
本次輔警招聘考試成績保留一年,自發(fā)布筆試成績公告起算,成績有效期內出現(xiàn)人員空缺時,從相應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對仍有空缺且無遞補人員的崗位,可以組織補錄,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符合職位要求的應聘人員,按招聘程序和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復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
六、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輔警薪酬待遇按照各招聘單位現(xiàn)行輔警薪酬標準執(zhí)行,并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繳存住房公積金。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期間疫情防控事宜,按照鄂爾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有關要求執(zhí)行。所有應聘人員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個人防護,考前7日內不能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不出國(境),避免參加聚會、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動,不得與境外旅居或中、高風險地區(qū)人員有接觸。應聘人員參加考試須提供健康碼、行程碼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符合有關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疫情防控規(guī)定的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報名網站發(fā)布相關公告,應聘人員須隨時關注;
(三)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的手機暢通,在招聘過程中和成績有效期內,如因無法聯(lián)系被取消資格,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應聘人員在筆試環(huán)節(jié)后放棄的,需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否則將被記錄在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及試用期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實據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六)對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工作中出現(xiàn)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和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xiàn)假借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八)其他未盡事宜,以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發(fā)布的公告為準,應聘人員須隨時關注;
(九)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簡章由鄂爾多斯市公安局和相關涉招聘旗區(qū)公安機關負責解釋。
1.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477-8581106
2.監(jiān)督電話:0477-8582178
附件:1.鄂爾多斯市公安機關2022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市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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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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