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3 18:22:27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和《關于黔西南州州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州委辦字[2014]8號)《黔西南州州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試行)》(州組通[2015]37號)》的規(guī)定,按照州機構編制委員會下達的年度進人計劃,經(jīng)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黨委研究,決定開展公開考調人民警察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則及方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政審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考調。
二、考調計劃及職位
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人民警察3名,詳見《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2020年公開考調人民警察職位表》(附件1)。
三、考調的范圍和條件
(一)考調范圍
省內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且在職在編的政法專項編制人員。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以上監(jiān)獄或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管理工作經(jīng)歷;
3.具有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jīng)歷和工作能力,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近2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公開考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鄉(xiāng)科級正職及相當層次職級以下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本次考調涉及到的有關時間計算截止到報名前一天,具體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受過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考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不符合考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7.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畢業(yè)生在定向單位服務未滿規(guī)定年限的;
8.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或提任現(xiàn)職不滿1年的;
9.由下級機關轉任到本級機關工作不滿1年的;
10.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參加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7月25日至2020年8月2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由報考人員攜帶需提交的材料到黔西南州司法局政治部(四樓)進行現(xiàn)場審核。
地址:興義市桔豐路中段;
聯(lián)系電話:李警官(17308593000)
陳警官(19908599566)
3.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復印件):
(1)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3)《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2020年面向全州公開考調人民警察報名表》(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4)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部門審核章);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部門審核章);
(6)近期正裝免冠白底兩寸彩色照片4張;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2020年面向全州公開考調人民警察報名表》,經(jīng)所在單位黨(委)組及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垂管單位報考人員經(jīng)所在單位黨<委>組及上級主管部門黨<委>組審核同意蓋章)。
因《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影響考調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調資格。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考。經(jīng)審查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由審查人員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委托他人報名的,須同時提交委托書正本、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調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如有資格不符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考調資格。
(二)準考證發(fā)放
1.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20年8月8日至8月9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考生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調資格。
地點:黔西南州司法局政治部(四樓)
2.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組成。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1.筆試
(1)筆試由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2)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對政治理論、政策法規(guī)的掌握水平,以及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與相關專業(yè)能力等綜合素質。
(3)筆試時間: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由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考調領導小組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職位考調計劃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若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職位考調計劃人數(shù)達不到3:1比例,經(jīng)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報州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減少、取消考調職位及計劃。
(2)面試形式。面試由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考調領導小組組織開展,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原則上由部分班子成員和負責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工作的中層干部及有關科室負責人組成。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應實行回避制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準考證》是考生進入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存。
3.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綜合成績=(筆試分數(shù)*50%)+(面試分數(shù)*50%)。
(四)體能測評
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體能測評的組織、指導、監(jiān)督和實施工作。
1.體能測評人員:參加面試的考生均在面試結束后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
2.體能測評考點設在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
3.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貴州省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參加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予以遞補。
4.體能測評中,考生對本人或他人體能測評項目結果有異議或有舉報事項的,應在該項目測評結束后當場向在場的監(jiān)督員提出,對事后再提出異議或舉報申請的不予受理。
(五)體檢
根據(jù)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且體能測試合格確定體檢對象;如報考人員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如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空缺職位予以遞補。
體檢(復檢)由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統(tǒng)一在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公立醫(yī)院進行。體檢(復檢)所需的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嚴格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察工作。
考察組由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抽派熟悉干部工作,講政治、黨性強的同志組成,堅持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德、能、勤、績、廉”及主要優(yōu)點、不足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疾炜刹扇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干部人事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疾旖M要認真審核考察對象干部檔案,按規(guī)定如實填寫《貴州省干部檔案任前審核登記表》,并核實公務員登記表,如實撰寫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考察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考調所需人數(shù)時,從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予調動情形的視為不合格,取消考調資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記錄或司法機關確定的犯罪嫌疑人;
3.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4.經(jīng)考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不能調動的其它情況。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所黨委集體討論決定擬調動人員。對擬調動人員在指定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無問題反映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考調的,由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黨委按公務員調動程序及要求報州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
五、紀律監(jiān)督
考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如有違反規(guī)定的,一經(jīng)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次考調公告及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信息將在黔西南州組織工作網(wǎng)(http://www.qxnzzb.gov.cn/)發(fā)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公告或因錯填聯(lián)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由州強制隔離戒毒所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解釋權歸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
咨詢電話:李警官(17308593000)、陳警官(19908599566)
監(jiān)督電話:代警官(17308593006)
附件:
1.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調人民警察職位表
2.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調人民警察報名信息表
黔西南州強制隔離戒毒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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