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揭陽公安工作發(fā)展和輔警隊伍建設需要,經(jīng)市委、市政府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2014年揭陽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安輔警人員100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輔警人員性質(zhì)
公安輔警人員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管理,輔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從事治安巡邏、社區(qū)防范、交通秩序維護、視頻監(jiān)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主體資格,經(jīng)招考確定雇用的輔警人員與揭陽市公安局訂立雇用合同,到揭陽市公安局下屬機構輔助崗位上工作。
二、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具有招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揭陽市戶籍(生源)的社會人員(翻譯員崗位放寬至廣東省戶籍人員)或廣東省戶籍的退伍軍人;個別特殊職位放寬到高中、中專。社會人員指除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3、除水尸收斂員年齡為18至45周歲(1969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間出生)外,其他職位報考年齡為18至28周歲(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間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伍軍人可放寬到高中、中專;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窗口業(yè)務員和巡邏防控員有身高要求。
7、審計員、資料員和翻譯員有專業(yè)要求,專業(yè)參照《廣東
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3年版)》。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②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③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等情形人員;
④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情況的人員。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報考人員自行到“揭陽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站(http://www.jyrsks.com/)或“平安揭陽”網(wǎng)站(http://www.gdjy110.gov.cn/)下載《揭陽市公安局2014年考試雇用輔警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下稱《報名登記表》)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后,持相關證件,附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證件照片4張(粘貼至《信息采集表》,見附件3)到揭陽市公安局辦證大廳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持內(nèi)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報名登記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報名時間為2014年1月11日至1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二)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涉及法律問題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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