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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15:31:44 社區(qū)工作者考試 http://dmtsz.cn/shehui/ 文章來源:沙縣人民政府
【導讀】華圖社區(qū)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沙縣人民政府發(fā)布:2019福建三明市沙縣星火社工中心招聘17人公告,2019年福建三明市沙縣星火社工中心招聘17人公告已發(fā)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為進一步推動沙縣禁毒工作社會化進程,夯實基層禁毒工作基礎。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名禁毒專職社工(以下簡稱“本次招聘崗位”),以勞務派遣的方式充實到沙縣鳳崗街道、虬江街道、夏茂鎮(zhèn)和體育公園林則徐禁毒教育基地展館工作。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崗位為禁毒專職社工和林則徐禁毒教育基地展館講解員崗位。主要負責協(xié)助沙縣鳳崗街道、虬江街道、夏茂鎮(zhèn)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人員管理、毒品預防教育等相關工作。
1) 分配到鳳崗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集中管理工作站禁毒專職社工7名,根據(jù)工作需要招5男2女或6男1女;
2) 分配到虬江社區(qū)康復戒毒社區(qū)康復集中管理工作站禁毒專職社工4名,根據(jù)工作需要招4男或3男1女;
3) 分配到夏茂社區(qū)康復戒毒社區(qū)康復集中管理工作站禁毒專職社工4名,根據(jù)工作需要招2男2女或3男1女。
4) 分配到體育公園林則徐禁毒教育基地展館講解員2名。
二、 招聘崗位性質(zhì)
專職禁毒社會工作者,為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
三、 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分配到鳳崗街道、虬江街道、夏茂鎮(zhèn)禁毒專職社工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 具有沙縣常住戶口,在實際用人的鎮(zhèn)、街居住者優(yōu)先;
3. 年滿22周歲至65周歲的公民;
4. 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熟練電腦操作,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大專及以上學歷優(yōu)先錄取;
5. 具有法律法規(guī)和禁毒政策知識;
6. 熱心禁毒工作和社會公益事業(yè),有良好的服務意識;
7. 未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以及黨紀政紀處理。
具有社會工作、教育學、心理學、醫(yī)學、護理等專業(yè)學習經(jīng)歷,或從事禁毒、政法、教師、醫(yī)生等工作背景,或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yè)資格證書者優(yōu)先。
(二)沙縣體育公園林則徐禁毒教育基地展館講解員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自愿從事社會化禁毒工作;
2. 具有沙縣常住戶口;
3. 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熱愛并愿意從事展館講解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
4. 年齡在22周歲至33周歲;男身高1.7m以上,女身高1.6m以上;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解說能力強、形象氣質(zhì)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招聘范圍:
1. 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有涉毒違法犯罪前科,身體毒品成分尿檢呈陽性;
3. 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 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嚴重違紀違規(guī)被用工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公司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 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 不得從事禁毒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 薪酬福利
綜合工資收入1600-2000元/月(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定期培訓,試用期工資1500元/月(試用期為二個月),并視工作情況,建立薪酬增長機制。
五、 招聘程序及流程
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的方式進行,各流程具體內(nèi)容如下:
(一) 報名與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 報名方式:本人現(xiàn)場報名,并填寫《禁毒專職社工報名登記表》
3. 報名地址:沙縣縣直機關金鼎辦公樓5樓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4. 報名手續(xù)與資格審查所需材料: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前需填寫《禁毒專職社工報名登記表》(現(xiàn)場報名填寫),并攜帶①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②戶口簿復印件1份;③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④近期正面免冠藍底1寸彩照6張,由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審查;
5. 特別提示: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經(jīng)資格審查合格者,將由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公布(或電話)予以通知;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另行通知,所有應聘材料(復印件)不退還。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復印件資料均為A4紙規(guī)格。報名者必須在報名表正面下方“聲明欄”內(nèi)簽名確認所有資料的真實性。)
六、考核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評分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量化考核評分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一)量化考核
1.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按照聘用資格條件進行量化考核,以報名人員填報的《禁毒專職社工報名登記表》和提供的相關證書、證明為依據(jù)進行核實確認、打分、匯總、計算。
2.考核合格名單將予以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按招聘崗位的1:3的比例,從量化考核分數(shù)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選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報名人數(shù)不足面試比例,由用人單位確定面試比例)。面試人選最后一名量化分數(shù)出現(xiàn)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報考者為面試人選。
2.面試工作由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面試的時間、地點由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電話通知。面試人選棄權的,在量化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按量化分數(shù)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前一天完成。在規(guī)定時間未到面試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在此期間,應聘人員請密切關注沙縣星火社工公眾號,并確保手機暢通,方便聯(lián)系。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
1.報考者的總成績按量化考核分數(shù)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量化考核、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量化考核分數(shù)排列;若量化考核、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由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再加一場面試考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七、體檢
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guī)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要求執(zhí)行,費用由個人支付。體檢不合格的,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當天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八、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
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在1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對面試合格應聘人員的考核,主要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是失信人員。
(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沙縣星火社工公眾號上予以公示。
(三)聘用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由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按規(guī)定程序簽訂勞動合同,并被派遣到各崗位工作。
擬聘人選經(jīng)公示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工作站禁毒專職社工》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從錄用次月1日開始,試用期為二個月,一年一簽。
九、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考核、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應聘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經(jīng)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綜合考慮量化考核、面試等情況,決定遞補人員。
(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考試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請咨詢:0598-5862290(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
十、附則
本公告由沙縣星火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和沙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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