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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15:06:14 社區(qū)工作者考試 http://dmtsz.cn/shehui/ 文章來源:湄潭縣人民政府
【導讀】華圖社區(qū)工作者考試頻道同步湄潭縣人民政府發(fā)布:貴州湄潭縣司法局2017年招聘編制外勞動合同制社區(qū)矯正工作人員,貴州湄潭縣司法局2017年招聘編制外勞動合同制社區(qū)矯正工作人員已經發(fā)布,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地點:湄潭縣湄江街道新大街貴州銀行湄潭支行5樓縣司法局政工科。筆試時間:2017年7月15日9:00-11:30。,詳細信息請閱讀下文!
湄潭縣司法局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從事社區(qū)矯正等工作的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湄潭縣司法局制定《湄潭縣司法局公開招聘編制外勞動合同制社區(qū)矯正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現予公布并實施。
一、招聘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報考條件、程序、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程序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身份
招聘名額為9名,身份屬于司法局招聘編制外勞動合同制人員。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熱愛司法行政事業(yè),組織紀律性強;
2、年齡在40周歲以下、22周歲以上(1976年6月21日至1995年6月21日之間出生);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5.限湄潭戶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3、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的;
4、其他不適合在司法行政機關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報名要求和繳納的費用
(一)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湄潭縣湄江街道新大街貴州銀行湄潭支行5樓縣司法局政工科。
(三)實行現場資格審查,報名時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其他證明類材料、報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一張貼在報名表上,二張備用)。
五、筆試及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7年7月15日9:00-11:3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發(fā)放: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湄潭縣司法局政工科(湄潭縣湄江街道新大街貴州銀行湄潭支行五樓)領取準考證,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司法行政業(yè)務知識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計劃數不超過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偝煽兂霈F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
六、體檢、復核和考察
(一)體檢。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擬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遞補。
(二)復核和考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資格復核和考察,有《招聘簡章》“不得報考”情形之一或復核資格不符合條件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七、崗位確定
經體檢、復核、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照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用,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在鎮(zhèn)(街)司法所,如遇擬聘用人員放棄的,依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勞動合同一年一簽,工資2500元/月(含社會保險),其中初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1800元/月,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其他待遇按照國家規(guī)定并結合單位實際執(zhí)行。年休假、病假、事假、產假、探親假等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簡章》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如有違反規(guī)定和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對工作人員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報考人員取消錄聘資格。
聯系電話:湄潭縣司法局政工科:0851-24251513、15348605345、13985636679。監(jiān)督電話:湄潭縣第五紀工委:13984220619 、13985212706.
十、未盡事宜由湄潭縣司法局招考領導小組確定,本簡章由湄潭縣司法局黨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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