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3 14:39:54 公務員考試網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環(huán)球時報
雷洋之死已經演變成十分轟動的公共輿論事件,到了這種時候,爭論就會超越事件本身,它的平息也很難僅僅通過事實層面的厘清來實現(xiàn)。
批評警方的輿論提出越來越細致的質疑,法律、道德、大眾認識盤根錯節(jié)地絞在一起,對話很容易從一個層面跳到另一個層面,導致不同觀點和立場越爭越遠。
這場輿論危機發(fā)酵到如此程度,根本原因還是公眾對官方說法不夠信任。對警察有可能在這起事件中“打了雷洋”,以及涉事警察在出了事后想把自己“摘干凈”,很多人寧愿信其有。官方在一般情況下喜歡把事情說得輕些,不愿意把事情“搞大”,輿論普遍有這樣的印象。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情緒把雷洋事件當成了宣泄口,比如一些人嫌警方打擊賣淫嫖娼“過嚴”,嫌網上“刪帖太多”等等,他們對能夠沖擊官方權威的各種輿論聚集往往有支持和參與的興趣。這些情緒的不斷堆積是任何一個執(zhí)法爭議都可能瞬間炒大的重要原因。
這種情況下,有檢察院參與的調查結果出來后也未必就能讓事件頓然明朗,圍繞對警察責任的定性,追責措施都將可能有新的爭議。
這種局面的出現(xiàn)頗為讓人遺憾。我們在此主張,大家或許都有必要在關注細節(jié)辯論的同時,不斷回歸一些大的常識。它們是:
第一,無論雷洋是否嫖娼,他在已經處于警方控制的情況下猝死,很多人對此不理解,要求得到警方的詳盡說明,這一反應應當說是正常的。一些人情緒激烈,強調雷洋死得“不明不白”,也應屬于這種情況下正常輿情的一部分。官方切不可低估回應輿論各種關切的重要性和難度。
第二,冷靜分析,這是一起低概率的意外死亡事件。警方抓嫖在全國范圍內幾乎天天都有,抓到雷洋的警察對出現(xiàn)被抓人猝死的情況顯然毫無準備。這是個“很寸”的不幸,沒有人希望它發(fā)生。
第三,警方制服雷洋的過程是否存在“過度執(zhí)法”的問題呢?我們認為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至少在權威調查報告出來之前不應排除。但須指出,即使“過度”被證明存在,它與雷洋之死也不一定有輿論主張的絕對責任關系。這一責任關系的性質和程度需要第三方鑒定及司法機關來確定。
第四,目前出現(xiàn)了對這起事件的擴大化引申,一些人宣揚警察濫用職權是中國公眾缺少實際安全感的突出原因,這不夠實事求是。必須指出,警察對普通中國人來說是帶來安全的符號,而非不安全的象征。隨便舉個例子,夜晚走在路上,看到有警察巡視,人們通常都會有更加安全的感覺。此外當我們遇到危險時,看到一個方向有警察,另一個方向沒有警察,我們也大概都會朝著有警察的方向奔跑。
第五,生活中警察的形象和輿論帶來的警察形象存在很大差距,這值得官方認真反思。盡管有一些非建設性的因素參與了對出現(xiàn)這種局面的推動,但官方應首先從積極的角度對待輿論的每一次批評,多看輿論監(jiān)督警方工作的正面意義。
中國司法體系需要確保接受輿論監(jiān)督的真誠態(tài)度不被個別涉事警察有可能存在的私利干擾,而且這一點需要得到公眾的反復確認。然而官方公信力目前出現(xiàn)很大虧空,警方的亦如此,這使得互聯(lián)網時代的官民尤其是警民溝通成為一項巨大挑戰(zhàn)。整個中國社會都需認真面對這個問題,為它的解決做出各自貢獻。因為我們別無他擇。(作者是環(huán)球時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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