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7 10:25:50 公務員考試網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新聞引子 “大學生救落水兒童溺亡”一波三折:先是公眾為“大學生救落水兒童溺亡”點贊,然后兒童母親現身否認見義勇為;最后出現再次“反轉”,落水兒童母親承認因害怕擔責教孩子說謊,大學生被認定見義勇為。
救人事件真相水落石出,輿論卻興起了一股對教孩子撒謊的母親的討伐之潮。 “孟瑞鵬救起孩子的生命,家長又親手淹死了孩子的靈魂!薄矣X得這樣的批評也沒什么不好,這確實體現了社會正義的呼聲,也是撒謊母親應該承受的。
不過我覺得,在我們譴責撒謊母親的時候,似乎丟掉了另一名“被告”,這就是負責案件調查的警方,他們也是案件一再“反轉”的責任人,他們兩次公布了不同的調查結論,也差一點把一個英雄污蔑成罪人,難道不應該被追究責任?在孟瑞鵬救人犧牲的新聞出來之后,韓村鄉(xiāng)派出所民警李亞斌向媒體表示“沒有證據證明孟瑞鵬救人了”,清豐縣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韓自杰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曾表示,“他(孟瑞鵬)后背靠著欄桿,用力過大,欄桿一下子開口了,兩個孩子也在邊上,三個人一起落水了!比绻f,孩子母親的撒謊只是出于卸責的動機,而正是警方的結論才可能造成實際錯誤的后果。
那么,我們需要追問,警方最初的說法從何而來?清豐縣警方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經過詢問被救小孩及其母親、目擊者,沒有證據證明孟瑞鵬救了人,孟是和兩名小孩一起落水的。難道你們的調查就是只詢問一方面的當事人,就可以得出結論。而據孟瑞鵬堂姐孟雪表示,“(第一次)調查取證過程完全沒有向孟家及在案發(fā)現場的孟瑞鵬的女友和家人了解過任何情況!蹦憧,警方都沒有向在案發(fā)現場的孟瑞鵬的女友了解情況,就聽信了小孩母親的一面之詞。就這樣的調查,到現在還說什么“縣、鄉(xiāng)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認真調查核實了事發(fā)經過,做了大量深入細致的工作,對孟瑞鵬舍己救人的見義勇為行為進行充分肯定。”真是只表功、不知錯的典型表現。
孟瑞鵬的家人表示會接受小孩母親的道歉。但兩次公布不同調查結果的警方似乎一點不知道自己存在的問題,既沒有分析原因、追究責任,也沒有向孟瑞鵬家人道歉的想法,似乎這些曲折從來沒有發(fā)生,他們所記下的只是自己的成績和功勞。我們卻覺得,如果在案件偵破時總是這樣輕率,能讓人放心嗎?
(江蘇 殷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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