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您當前位置:公務員考試網 > 時事評論 > 慈善不能“比錢多”

慈善不能“比錢多”

2013-12-20 18:33:44 公務員考試網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12月20日新華日報微博報道,南京有一個慈善項目,叫做“慈善一日捐”,就是把一天的收入捐出來做慈善。這項活動主要面向財政供養(yǎng)人員。其捐款標準有細化要求:街道班子成員正職每人捐款不低于400元,政府部門臨時人員捐款不低于100元。

  這做法顯然是一種強捐。近年來,對強捐的批評不少,也有不準強捐的明文規(guī)定,但卻屢禁不止,為何?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我國目前在對慈善業(yè)績評價上仍有強烈的“比錢多”,錢成了一地、一業(yè)或一單位慈善做得好的最高指標,甚至是唯一的。誰捐錢多就是大慈善家,何地、某單位或組織募捐的錢多就是成績大和愛心多,不少地方政府和慈善組織對錢數樂此不疲,津津樂道,為了保住每年的善款基數或再創(chuàng)新高,不惜頻頻動用行政手段和出現五花八門的攤派強捐還奇怪嗎?以至于現在評價紅十字會這樣擔負著多種重要功能的國際人道組織也簡化到看其能否勸募到大錢?

  做慈善需要錢,善款也的確是一個指標,但要得之有道。慈善與攤派強捐的最大區(qū)別,就是前者是真心真意的自愿付出,而且,現代慈善中的“捐”多是拿出自己多余的、無所謂的,甚至不甚喜愛的東西,而對他人則有用有益,“捐”者也從中得到精神愉悅!熬琛钡谋举|是捐者自定是否“多余”,而不是由他人強迫和強制,F代慈善的“第三次分配”本質是每個人“內心的分配”,要捐者自覺自愿,樂此不疲,細水長流。這種“捐”是一種“順便的愛”、“順手的愛”或“舒服的愛”。還有,慈善往往摻入捐贈者個人的故事、經歷、情感和選擇,也有一時的激情或沖動。而強捐是不顧捐者在慈善中的細膩豐富情感和基本習慣傾向的,只是盯著錢,給錢則善,不給則不善,這還是做慈善嗎?

  現在更要警惕的是,這類不符合慈善精神的粗暴做法,會給我國剛剛起步的慈善事業(yè)帶了危害。與一時轟轟烈烈的“運動式慈善”或“攤派式慈善”相比,公民自發(fā)、自然、經常性地從事小額慈善捐助和做義工等“順便的愛”,其實更為可貴,更易做到,也更為有效,才是我國慈善事業(yè)的源頭活水。而攤派和強捐會傷害和堵塞這種愛的流露,甚至是對愛心和慈善的“殺雞取卵”。即使我們的現代慈善意識和慈善行為還比較落后,也只能用道德的正能量和美好的環(huán)境去引導和孵化,而不能以“行政推動”或“道德綁架”來促成慈善“大躍進”,弄不好,把已有的愛心也弄皮了、弄沒了。

  所以,目前,要像政績觀上去除“唯GDP論英雄”一樣,慈善業(yè)績觀上也不能再“唯錢多論愛心”了。評價一地的慈善要有多個維度,做慈善也可有多種形式,善款只是其中之一,且一定要是捐的。

相關內容推薦

(編輯:admin)
華圖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務員的人都關注了我們!
立即關注

10萬+
閱讀量
150w+
粉絲
1000+
點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