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6 10:37:28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http://dmtsz.cn/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李振忠
11月24日《成都商報》報道:太婆方:事情還沒完。對于警方的處理,蔣婆婆及家人表示不服。她仍堅稱是被小孩撞倒的,覺得很冤枉,并數(shù)度落淚。為了自證清白,她甚至以“全家死絕”來賭咒。
“賭咒死”,日常生活中并不多見,而往往會在某種理屈詞窮人士身上出現(xiàn)。雖然當?shù)鼐揭呀?jīng)對案件作出了處理決定,還了三小孩清白名譽,讓所有關注訛詐或被冤枉的讀者松了一口氣,但事情在“賭咒死”出現(xiàn)之后,看來并未了結。那么,“賭咒死”里面,又包含了幾分真相和真理呢?
有理不在聲高,有理更不在賭咒,只要老人是被三小孩撞倒而花費巨額醫(yī)療費,那就一定應當忠于事實,忠于法律,還老太一個清白名譽之身。那就不妨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其一,尋找老人被撞倒的目擊證人。警方確認該案的關鍵是3名目擊證人站出來為三個小孩辯護,這三人中有無小孩的親屬或者利益相關者?如果沒有,仍然應當取信其證詞,而不應當推翻或者重來。如果老太能夠尋找到更多的目擊證人,能夠找到“看到”老太是被三小孩撞倒的證人,則可以重新審視該案,最終還老太一個清白。然而,這樣的證人假如存在,恐怕在此前5個月的“拉鋸戰(zhàn)”中已經(jīng)找到,而不必有人提醒老太如此這般。
其二,老太若真理在身,正義在身,真金就不怕火煉,大可不必將老太背到“肇事者”家中賴著不走,而應當始終走法律程序。而將被撞受傷者背到“肇事者”家中,本身就不符合法律精神,更非按常理出牌,這件背老太到“肇事者”家中事件一出現(xiàn),不僅不能證明蔣老太家站在正義一方,反而即便有理也違反法律。換言之,三小孩撞倒老人若屬實,一個守法者恐怕就做不出背傷者吃住在“肇事者”家中的訛詐行為。
其三,“被撞倒”與“道德一扶”,誰在說謊?“我是那天被幾個娃兒撞倒后摔傷的。當時我一個人剛走到那個院壩中間,3個打鬧的小娃娃跑過來,其中一個娃兒把我撞倒了,我并沒有叫他們來扶,我一把攥住撞我的那個娃兒!边@其中又有幾分真相,幾分謊言?首先,證人證明老太非一人獨行,而是有另一老太同行,那么,這里老太又為何自稱“我一個人”走到院壩中間?另一老太是從來沒有出現(xiàn)過還是“人間蒸發(fā)”了?其次,三個娃兒撞倒了我,其力度一定比較大,其速度也一定很快,撞倒之后的狀態(tài)就是離開老人身體一段距離。小孩中也有道德低下者,這也是事實,但“我并沒有叫他們來扶”而出現(xiàn)了一個“來扶”的小孩,則證明“來扶”的這個孩子具備起碼的道德與良心,也就可以證明這個孩子可以承擔可能出現(xiàn)的撞人倒地所出現(xiàn)的一般性后果——盡管撞骨折的后果小孩不能預見,但撞倒老人的一般性后果,比如被訓斥被要求扶其回家等一系列的一般性后果可以預見得到,那又何必“一把攥住撞我的那個娃兒”——到底是娃娃撞了人心中有鬼還是“被撞者”有鬼在先?而假如娃娃撞了人又不想承擔可能的后果,老太能不能將其“攥住”?
“全家死”的賭咒包含了幾分真相、真理?“賭咒死”與見義勇為兩方,在道德命題最終答案面前,恐怕誰都傷不起,然而,忠于真相,忠于法律恐怕才是王道、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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