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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肅省隴南市文縣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選調教師32名公告

2024-08-21 14:35:52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為進一步優(yōu)化全縣中小學師資配置,規(guī)范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調配管理工作,解決教師緊缺及結構性短缺問題,根據2024年2月21日《第十六屆文縣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在實地調研進一步掌握城區(qū)有關學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經縣教育局與相關部門研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對城關中學、城關一小、城關二小、城關三小等4所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緊缺學科教師進行公開選調,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縣在職符合選調條件的農村中小學教師。

二、選調名額及學科崗位

城區(qū)學校選調教師32人,其中:初中教師17人、小學教師15人。各學段選調學科崗位及名額如下:

(一)初中學段(17人)

語文教師5人、數學教師5人、外語教師3人、物理教師2人、化學教師2人。

(二)小學學段(15人)

語文6人、數學6人、英語3人。

三、選調條件和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參加選調的人員必須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

2.在農村學校任教時間必須滿5年(2019年10月之前任教),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3.學歷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學科及專業(yè)要求:報考初中學科教師崗位者須與所學專業(yè)一致,報考小學學科教師崗位者須與所學專業(yè)或與近三年所教學科一致。

5.資格證要求:初中教師崗位須具備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所報崗位應與教師資格證學科一致。小學教師崗位限具備小學教師資格證人員報考。

6.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且本學年度各類請假不得超過(文教發(fā)〔2024〕34號)文件規(guī)定的天數。

(二)業(yè)績條件

參加選調的人員至少具備下列1個業(yè)績條件:

1.近五年獲縣級及以上部門教育教學相關表彰獎勵1次。

2.近五年獲縣教育黨工委、教育局黨組、教育局與相關部門聯合發(fā)文表彰教育教學相關獎勵1次。

3.近五年年度考核獲優(yōu)秀1次。

4.近五年參加縣級及以上教學技能大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1次。

(三)限制條件

參加選調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參加選調:

1.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等次的。

3.師德師風有負面反映或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人員名單的。

4.提供虛假報考證明材料的。

四、實施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20日—8月21日,每日上午8:30—20:00,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2.符合條件申請參加選調的教師必須提交個人誠信承諾書、個人書面申請(黨支部書記、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和學校同意報考的報告(報告內容包含參加選調教師近三年任教科目,教學效果及現實表現,是否同意報考等內容)各1份。同時持本人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近五年年度考核結果及各類獲獎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經教育局黨建辦、人事股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2024年文縣城區(qū)中小學教師選調報名表》(一式二份)。

3.選調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4.報名開始后,由縣教育局人事股會同用人學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報名資格。

(二)筆試

1.筆試人員范圍:現場確認審核通過,并領取了《筆試準考證》的人員。

2.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3.考試內容:所報考學科相關的專業(yè)知識和教材教法。

4.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選調學科崗位指標之比不得低于2:1,報考人數低于2:1的,取消該學科崗位選調指標。

5.考試時間:2024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6.考試地點:文縣城關中學。

(三)選調人員錄取辦法及公示

根據報考學段、學科崗位數,遵循相同學段同一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選調人員,錄取完指標為止。在錄取時,如果同一學段學科崗位最后一名指標出現成績并列的,按照以下條件確定擬錄取人員:(1)任教時間長者優(yōu)先;(2)若任教時間相同,第一學歷高者優(yōu)先;(3)若任教時間和第一學歷相同,職稱高者優(yōu)先;(4)若任教時間、第一學歷、職稱仍然相同的,報考學科崗位與第一學歷專業(yè)相同者優(yōu)先。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共同負責。

(五)辦理調動手續(xù)

擬選調人員公示無異后,由縣教育局協調相關部門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紀律監(jiān)督

1.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紀律監(jiān)督,接受民主監(jiān)督,接受媒體監(jiān)督,接受社會監(jiān)督,筆試過程全程監(jiān)控。

2.選調工作由縣教育局具體實施,紀委監(jiān)委全程進行監(jiān)督,對弄虛作假、違反規(guī)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

參加城區(qū)選調人員必須服從選調領導小組統一安排和調劑;個人簽訂承諾書,承諾書要按個人誠信檔案相關要求,所提供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對提交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發(fā)現取消當年報考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城區(qū)教師選調報名;報考人員所在學校開具虛假證明的,對出具證明的學校負責人和相關人員將給予相應組織處理。

附件:1.2024年文縣城區(qū)中小學教師選調報名表

2.個人誠信承諾書

文縣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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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縣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

原文標題:文縣2024年城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chinasydw.org/202408/366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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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ong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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