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7 10:55:5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省委政法委 省委編辦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高級人民法院 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fā)<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2024年怒江州檢察機關決定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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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計劃
全州兩級人民檢察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9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2《怒江州檢察機關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掌握速記、計算機操作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職位表》中各招聘職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等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道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
報名采取報考者本人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者本人的確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1.報名地點:瀘水智誠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怒江州瀘水市大練地街道新城區(qū)6號苑6-S-08號)。
2.報名時間:2024年3月11日至3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20至18:00(周末及節(jié)假日不接收報名)。
3.報名電話:和老師19988796476、楊老師15608861116、辦公室0886-3886666。
4.報名材料:
報名時,請攜帶下列材料:
(1)報名表(附件1.怒江州檢察機關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紙質版一式兩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電子證件照1張,本人近期小一寸紙質證件照2張;
(2)有效身份證(正反面)一式兩份、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3)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從業(yè)經(jīng)歷證明、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
(4)招聘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戶籍證明;
(5)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6)以上報名所需材料均提供一式兩份。
5.注意事項:
(1)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內(nèi)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參加改報崗位的資格審核;
(4)報名人員所攜帶的材料,原件當場審驗后退回本人,復印件交報名處存檔;
(5)通過筆試后,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征信報告。
(二)領取準考證
報名后,當場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請根據(jù)“怒江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站”“瀘水智誠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公布的通知,于筆試前2日(2024年3月21日、22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未領取的,視為棄考。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
1.開考比例:筆試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筆試時間:2024年3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在瀘水市,具體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4.筆試科目為《怒江州檢察機關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測評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試者掌握的法律常識、時事政治、檢察業(yè)務等內(nèi)容,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待筆試成績公布之時確定并公布。
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2B鉛筆、碳素筆以及橡皮擦,按準考證標明的考點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筆試分數(shù)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在“怒江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站”“瀘水智誠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適時公布。
(二)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采取“怒江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站”“瀘水智誠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公布信息、電話聯(lián)系等方式通知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具體的時間、地點、測試方式等。
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確定崗位技能測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一并進入崗位技能測試;若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經(jīng)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崗位技能測試。如出現(xiàn)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為1:1的情形,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的筆試分數(shù)不得低于筆試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
崗位技能測試應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
(三)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成績(合成成績=筆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排名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確定面試人員合成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一并進入面試;若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經(jīng)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shù)進行面試。如出現(xiàn)進入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為1:1的情形,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技能測試分數(shù)不得低于崗位技能測試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
(五)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jù)3:3:4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xiàn)小數(shù),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xù)招聘程序。
面試工作結束后2日內(nèi)將綜合成績向報考者公布。
五、體檢
體檢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根據(jù)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體檢醫(yī)院屆時通知。
體檢相關費用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報考者對初次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向體檢組織機構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適用特殊體檢標準的崗位,體檢1次有效,不得申請復檢。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七、公示和聘用
州院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聘用的書記員名單,在“怒江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站”“瀘水智誠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以及招聘單位內(nèi)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階段出現(xiàn)不合格情況的,產(chǎn)生的空缺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nèi)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參加面試后未被聘用的人員將納入怒江州檢察機關聘用制書記員人才庫進行管理(管理期1年),若有崗位空缺,從該庫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yōu)遞補,經(jīng)體檢、考察、公示程序后,經(jīng)州院審批后錄用。
八、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書記員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jīng)費保障辦法(試行)》執(zhí)行。
九、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怒江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站”“瀘水智誠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發(fā)布的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lián)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fā)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四)怒江州人民檢察院此次招聘考試相關信息發(fā)布在“怒江州人民檢察院門戶網(wǎng)站”“瀘水智誠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請考生留意相關通知。
(五)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州紀委州監(jiān)委派駐州人民檢察院紀檢監(jiān)察組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
舉報監(jiān)督電話:18808862356、13988670096。
(六)本公告由怒江州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886-3565811。
(七)本次招聘報名工作由瀘水智誠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負責,聯(lián)系電話:和老師19988796476、楊老師15608861116、辦公室0886-38866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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