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2 15:51:01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fā)〔2012〕80號)等文件精神,在桂林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現決定組織實施桂林市2023年度公開考試招聘部隊隨軍家屬工作。共32個職位計劃招聘33人,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具備應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職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1);
(七)駐桂林市部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現役干部轉改的文職人員家屬在改革期間及以后,與相應職級現役干部家屬同等享受現役軍人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政策待遇);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掃碼進入備考群,備考情況早知道
1.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的隨軍家屬。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以2023年6月8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2023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的畢業(yè)生須在2023年6月8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7年6月8日至2005年6月8日期間出生),有其它要求的崗位詳見《職位表》(附件1)。
3.報考11縣(市)招聘崗位的隨軍家屬,被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在桂林市內不再享受隨軍家屬隨調優(yōu)待政策。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3年度公開考試招聘部隊隨軍家屬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進行。
三、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網(https://www.glrcw.com/)發(fā)布招聘公告及職位計劃表。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桂林市2023年度公開考試招聘部隊隨軍家屬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隨軍報告表、隨軍家屬參加桂林市定向招聘推薦表、軍人證件、結婚證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及與《報名登記表》對應的1寸正面免冠彩色電子照片一份(以本人名字命名)。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6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詳見《桂林市2023年度公開考試招聘部隊隨軍家屬職位表》(附件1)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委托書、有效身份證明、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三)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有招聘計劃的主管部門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guī)定和《職位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認真核對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條件和招聘職位表中招聘職位的資格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單位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資格審查單位應說明原因。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審查不嚴,造成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而被取消面試資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責任。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報考人員資格確認后,由有招聘計劃的主管部門按統(tǒng)一格式(電子表格)制作報考人員名冊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確定開考比例
按照《桂林市隨軍家屬就業(yè)安置和社會保障暫行辦法》(市政〔2014〕81號)規(guī)定,安排不高于年度招聘崗位總數5%的崗位定向招聘隨軍家屬,為進一步提高隨軍家屬的就業(yè)安置率,同時保障招聘單位的用人需求,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不設1:3比例的限制,均予以開考。
五、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發(fā)放筆試準考證時間:6月15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領取地點:各職位現場報名地點。
六、筆試
(一)科目和內容
桂林市2023年度公開考試招聘部隊隨軍家屬設置筆試環(huán)節(jié),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管理類)和《綜合應用能力》(綜合管理類)兩科,兩個科目均為客觀性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每科分值滿分各為100分,筆試以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期間報考人員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綜合管理類)主要測試范圍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內容。
《綜合應用能力》(綜合管理類)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管理角色意識、分析判斷能力、計劃與控制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測試范圍包括哲學基本原理、時事政治、職業(yè)道德、法律知識、歷史知識、行政管理知識、公文寫作、經濟知識和科技常識等內容。
(二)公共科目筆試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8:30—10:0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三)考試方式
筆試兩個科目連續(xù)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題本考試開始前發(fā)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fā)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的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fā)放的資料。
(四)公共科目筆試地點
詳見《筆試準考證》。
(五)筆試成績查詢
2023年6月下旬,報考人員可到桂林市警備區(qū)政治工作處查詢本人成績。
七、面試
(一)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及面試資格審查
筆試結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量化加分(量化加分詳見附件3《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駐軍部隊隨軍家屬量化計分辦法》)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進入面試人選(經同意筆試開考比例不足1:3的除外)。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量化加分”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有0分、缺考、違紀等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入圍面試。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名單公布后,未通過資格審查或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發(fā)面試通知書
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領取地點:各職位現場報名地點。
(三)面試的形式、時間、地點
面試形式為公共面試,即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的組織管理
面試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桂林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參與,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報考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
面試期間,對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報考人員按抽簽序號進入考場面試,考官逐一獨立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職位個人報名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五)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面試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
八、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35%+面試合格成績×35%+量化加分×3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同一職位招聘數內出現兩人以上總分并列時,以量化加分高者進入考察程序。如果此時出現量化加分也相同,則以筆試《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分者進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有招聘計劃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疾旖M應由2人以上組成。
(三)考察內容: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情況?疾斓耐瑫r,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四)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不合格),加蓋單位主管部門公章,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考察工作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市人才網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可從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guī)定依次遞補。
九、體檢
體檢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一)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委員會組織部 自治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qū)衛(wèi)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zhí)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其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組織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二)組織體檢時,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第八款第(一)條規(guī)定依次遞補。如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招聘組織部門根據招聘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yè)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形勢下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屆時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桂林人才網上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特別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內”均含本級基數。
2.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yè),專業(yè)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全國技工院校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核對。報考人員本人所學專業(yè),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全國技工院校專業(yè)目錄(2020年版)》中沒有列入的,報名時可以選擇與所列專業(yè)相近(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單位職位要求專業(yè)的核心課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的職位報考,是否符合職位專業(yè)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與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核準。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公開考試招聘輔導班、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招聘主辦單位無關。
4.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本《公告》和《量化計分辦法》由桂林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告》解釋電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3-2815018,2866296
《量化計分辦法》解釋電話:桂林市警備區(qū)政治工作處,0773-2282233
附件下載:
3.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定向招聘駐軍部隊隨軍家屬量化計分辦法
4.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3年版)
2023年6月1日
原標題:[20230601]桂林市2023年度公開考試招聘部隊隨軍家屬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guilin.gov.cn/xwzx/tzgg/202306/t20230601_2501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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