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08 13:12:44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北京分院
常識主要測查考生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huán)境、自然、科技等多方面。但考生中覺得常識很難,其實并不然,也有一些技巧,今天我們就講一個方法——數字選項法。
常識中有一些題的選項中帶有含有數字的一項,通常情況下,該選項為答案。
下面以2019年0323江蘇公務員考試《行測》真題(A卷)第9題為例。
1.如何來進行解題?
第一步,先看選項中有個數字選項,一般為答案。
第二步,將這個數字選項再確認一遍,即可選出答案。
2.例題講解
張某在某電子商務平臺定做了一張沙發(fā),購買了一盞臺燈、一臺熱水器和一臺燃氣灶。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A.張某自收到沙發(fā)之日起七日內有權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B.張某購買的臺燈被快遞公司丟失,有權要求賣方重新發(fā)貨
C.張某因熱水器缺陷而受傷,有權向生產者或銷售者請求賠償
D.張某購買的燃氣灶為冒牌貨,有權要求平臺提供賣方的信息
【解析】
第一步,本題考查法律常識并選錯誤項。
第二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章第25條規(guī)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A項張某購買的沙發(fā)為定制商品,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guī)定。
因此,選擇A選項。
【拓展】
B項:合同具有相對性,即訂了合同的雙方,只能夠互相向對方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消費者張某只能夠向該電商平臺主張權利。該電商平臺雖然按時發(fā)貨了,但卻未能夠履行將貨物送到消費者張某手中的義務,屬于違約。應由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
C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6章第44條規(guī)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
D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4章第61條規(guī)定:消費者在電子商務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臺內經營者發(fā)生爭議時,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積極協(xié)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
俗語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考生應多積累即可。
北京華圖劉迪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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