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16:40:07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21新疆兵團招錄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提交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發(fā)送以下材料:
1、《2021年兵團面向社會招錄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資格復審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正面、背面同時打印在一張A4紙上);無身份證者,須傳真臨時身份證復印件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貼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證明。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表;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提供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4、其他證明材料:職位要求有從業(yè)資格證書的,需發(fā)送從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提供自治區(qū)或兵團、各地州或師(市)項目辦出具的證明;兵團選派生應提供師(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地高校新疆籍少數(shù)民族畢業(yè)生應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在農牧團場工作的連隊(社區(qū))“兩委”成員應提供團場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部隊退役士兵應提供退伍證復印件;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還需開具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7月。
5、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或所在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中,人事管理權限在縣(市、區(qū))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須提供縣(市、區(qū))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教育系統(tǒng)工作人員還須提供同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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