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0 09:44:15 公務員考試網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背景事件】
近日召開的2021年云南旅游市場工作情況專題新聞發(fā)布會透露,2019年5月推行“30天無理由退貨”以來,截至今年4月29日,云南省已為游客成功辦理退貨17494起,退款1.22億元。“30天無理由退貨”已成為誠信云南新標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
旅游大省云南瞄準旅游服務中的價格虛高、質量不達標、強迫購物等問題,瞄準游客消費過程中的堵點、難點、痛點和“憂點”,推行“30天無理由退貨”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展現出優(yōu)化旅游環(huán)境、提升旅游品質、維護游客權益的決心和誠意。
欺詐、宰客、強迫購物等行為是旅游業(yè)中由來已久的“不正之風”,盡管近年來各地的對應整治日益強化,但相關問題還是不斷發(fā)生,不斷被網友、媒體曝光。
【試題模擬】
云南旅游市場工作情況專題新聞發(fā)布推行的“30天無理由退貨”成為了當地的新標志和旅游新品牌,這樣的行為做法你有什么樣的觀點?
【聚焦觀點】
@北京青年報:旅游誠信與游客的消費指數是正相關系,一個地方的旅游誠信分數高,游客前往該地旅游的意愿以及消費的意愿就強烈,一個地方的旅游誠信分數低,游客前往該地旅游的意愿以及消費的意愿就低迷,甚至會望而卻步。
云南推行“30天無理由退貨”的根本意義在于,向游客提供了較長時間的后悔權或救濟權,提供了兜底的誠信保障和權益保障,給游客創(chuàng)造了“安全購”、“放心購”環(huán)境,讓游客消費無憂、旅游無憂,有助于提升游客的消費體驗。同時,也能倒逼商家、旅行社、導游等經營服務主體增強自律意識,規(guī)范旅游營銷行為、服務行為。“30天無理由退貨”給云南的旅游誠信、旅游形象加了分,既對游客有益,也對當地的旅游業(yè)有益,可以實現多贏。
@網絡:為推動當地旅游業(yè)穩(wěn)健發(fā)展,現實中有關部門對此怪象,并非視而不見,而是針對游客投訴,依法及時亮劍,懲處“導游”與相關“旅行社”,讓其付出沉重代價,向其它導游與旅行社會敲響警鐘,讓其不敢“任性”。
商家、導游夢想靠“強制購物”生財,而有關部門公開承諾“無條件退貨”,勢必讓其“美夢”落空;公正而言,公開承諾“無條件退貨”,不是沒有積極意義,既能避免正面沖突,又能為游客“減負”,更讓“商家”、“導游”竹籃打水一場空,毫無疑問擊中“強制購物”之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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