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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楚雄州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2021-05-06 15:33:03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Document

根據(jù)《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相關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現(xiàn)將我州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報考我州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由州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shù)4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和中央組織部《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等文件執(zhí)行。

進入體能測評的人員請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7:45到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訓學校運動場統(tǒng)一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結束后,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的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不超過職位招錄人數(shù)2倍比例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須進行體能測評的測評結果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shù)2倍的比例和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職位,按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數(shù)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8:30全州統(tǒng)一進行。

1.報考楚雄州法律援助中心、楚雄州老干部活動中心、楚雄州林業(yè)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楚雄州環(huán)境監(jiān)察支隊(含縣市環(huán)境監(jiān)察大隊、縣級環(huán)境監(jiān)察大隊大職位)、楚雄州地方公路管理處、楚雄州交通運政管理處(含縣市交通運政管理所及大職位)崗位資格復審地點:楚雄州人才市場大廳(楚雄市陽光大道一公司兩市場。聯(lián)系電話:0878-3389670。

2.報考楚雄州地方志辦公室崗位資格復審地點:楚雄市太陽歷大道181號州志辦二樓綜合科,聯(lián)系電話:0878-3389348。報考楚雄州接待處崗位資格復審地點:州公務中心2050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878-3389857。報考楚雄州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崗位資格復審地點:州文化和旅游局302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878-6169551。報考楚雄州衛(wèi)生健康綜合監(jiān)督中心崗位資格復審地點:州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樓602室(楚雄市開發(fā)區(qū)永安路273號),聯(lián)系電話:0878-3121456。

3.報考縣市、鄉(xiāng)鎮(zhèn)崗位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含普通選調生崗位),資格復審地點為各縣市委組織部。資格復審詳細情況請具體咨詢當?shù)亟M織部門,聯(lián)系電話:

楚雄市委組織部0878—3123259

雙柏縣委組織部0878—7712178

牟定縣委組織部0878—5211577

南華縣委組織部0878—7222350

姚安縣委組織部0878—5723566

大姚縣委組織部0878—6200728

永仁縣委組織部0878—6716115

元謀縣委組織部0878—8226396

武定縣委組織部0878—8838921

祿豐縣委組織部0878—4122879

(三)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必須攜帶的材料

筆試準考證(2份,審核合格蓋章后1份考生持有,1份留存審核單位)、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所在學;蛘邌挝簧w章的報名推薦表(報考選調生職位的攜帶選調生報名推薦表即可)、報名登記表、證明滿足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推薦表(含選調生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云嶺先鋒網(wǎng)站下載、打印。

報考限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2019年、2020年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原畢業(yè)學;蚋骷壆厴I(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檔案存入時間須在2021年2月底前。

資格復審時尚未拿到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2021年畢業(yè)生,可持學歷獲取保證書作為其學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的審驗放在考察階段。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請詳閱《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在資格復審時,考生須簽訂承諾書,在考察階段予以核實。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1.各縣市委組織部門和州級各招錄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復審工作,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進一步核實,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崗位招考條件進行比對。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2.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主要審核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內容。復審時將嚴格對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崗位資格條件、常見問題解答及相關文件要求,對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進行簽字確認。

3.資格復審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親自到場,如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的,可以由考生簽署委托書,請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復審。如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4.戶籍和生源地認定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發(fā)布的《關于楚雄州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生源或戶籍要求的說明》進行認定。

5.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因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以進入該環(huán)節(jié)人員須具備的條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員組織面試。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三、注意事項

請廣大考生認真及時地閱讀通知、公告及所有相關文件,知曉政策規(guī)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全過程,在任何招錄環(huán)節(jié),一旦出現(xiàn)考生提供信息和承諾事項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情形,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請報考人員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資格復審通知、遞補通知、面試通知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后果。

四、重要提示

請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jiān)測管理,資格復審前3天提前申領“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做好日體溫測量、記錄并進行健康狀況監(jiān)測,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考生進入資格復審地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配合資格復審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碼”為綠碼人員,可按要求正常參加資格復審;“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資格復審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資格復審;“云南健康碼”為紅碼非境外入滇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2次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資格復審;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參加資格復審;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可在解除14天隔離觀察后,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參加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尤其應避免跨省流動,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中共楚雄州委組織部

2021年5月1日

原標題:楚雄州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cxz.gov.cn/info/1773/362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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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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