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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株洲蘆淞區(qū)第二季度公益性崗位招聘18名公告

2021-03-24 15:01:28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未知

2021株洲蘆淞區(qū)第二季度公益性崗位招聘18名公告

根據(jù)《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的通知》(湘人社規(guī)〔2020〕7號)和《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的通知》(株人社發(fā)〔2017〕26號)文件規(guī)定,按照“因事設崗、適度開發(fā)、按需定員”的原則,經(jīng)用人單位申請,現(xiàn)將蘆淞區(qū)2021年第二季度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我省認定的就業(yè)困難人員。

二、招聘方式

由用人單位自主招聘,有意參加應聘的人員可自行與用人單位聯(lián)系(聯(lián)系方式見崗位招聘信息)。

三、崗位招聘信息

(具體崗位及要求可以電話咨詢相關用人單位)。

四、工作待遇

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從業(yè)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繳納社會保險、發(fā)放工資待遇。

五、要求

(一)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組織人員招聘工作,確保公益性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業(yè)困難人員。

(二)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報區(qū)人社局。區(qū)人社局按規(guī)定履行資格審驗、公示、審核等工作程序后,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完善相關聘用手續(xù),按規(guī)定時間組織上崗。

附件:

1、《湖南省公益性崗位開發(fā)管理辦法(試行)

2、蘆淞區(qū)2021年第二季度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

株洲市蘆淞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24日

原文標題:關于蘆淞區(qū)2021年第二季度公益性崗位招聘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usong.gov.cn/c244/20210324/i1675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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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weiji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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