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11:06:24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官網(wǎng)已發(fā)布2021年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表,相信考生已迫不及待了,趕快點擊查看職位表詳情。
一、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各地區(qū)職位表下載
2021年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下載 | ||||
鄭州 | 洛陽 | 新鄉(xiāng) | 信陽 | 平頂山 |
開封 | 許昌 | 安陽 | 濮陽 | 三門峽 |
焦作 | 商丘 | 周口 | 漯河 | 駐馬店 |
濟源 | 鶴壁 | 南陽 | 總職位 |
二、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分析
2021河南省考職位熱度分析> | 2021河南省考各地市崗位情況分析> | 2021河南省考職位檢索> |
三、河南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問: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可否報考?
答:按照法官法、檢察官法的有關要求,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應當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除以上兩類職位外,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只要在報名時具備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即可報考。
四、河南公務員行測模擬題練習
小明在圖書館大聲說話,有讀者制止他時,他卻說:“這是我的權利和自由,別人無權干涉”。關于上述觀點的評價正確的是:
①正確,憲法規(guī)定公民有言論自由
②錯誤,公民的自由是在法律范圍內(nèi)的自由
③錯誤,未經(jīng)他人許可,公民不得擅自行使權利
④錯誤,世界上從來沒有“絕對”的權利和自由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小明在圖書館內(nèi)大聲說話顯然損害了其他讀者的利益。小明說:“這是我的權利與自由,別人無權干涉”是錯誤的。因為,公民的自由是法律范圍內(nèi)的自由,世界上也沒有完全的“絕對”的
自由,只存在“相對”的自由。②④評價正確。因此,選擇 D 選項。
【拓展】
①《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具有言論自由。但這種自由是一種相對的自由。因此,小明的話是錯 誤的。
③“未經(jīng)他人允許,公民不得擅自行使職權。”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公民只要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就可以自行行使權利。
↓↓↓↓2024年省公務員考試筆面產(chǎn)品推薦↓↓↓↓ | |||
2024公考 面試禮包 |
2024省考 面試課程 |
2024面試 職位保護 |
2024面試 紅領培優(yōu) |
相關內(nèi)容推薦: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下載|查詢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表發(fā)布時間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分析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職位分數(shù)線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部門職能
2024河南公務員考試專業(yè)分類目錄|專業(yè)科目對照表
貼心考公客服
貼心專屬客服
報名條件?
崗位選擇?
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