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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鄭州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發(fā)布_河南公務員局官網(wǎng)

2021-02-08 19:00:36 公務員考試網(wǎng)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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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考公告已發(fā)布,想要參與河南省考的考生趕快點擊下方鏈接查詢河南省考公告進行查看詳細內(nèi)容吧。


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一、2021年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及職位分析

招考公告解讀入口>>> 職位表下載入口>>> 省考職位分析入口>>>
各地市職位查詢?nèi)肟?gt;>> 專業(yè)分類目錄查詢>>> 報名條件入口>>>
歷年分數(shù)線>> 省考模擬報名系統(tǒng)>>> 省考資料下載入口>>>

二、河南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問:哪些職位要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

答:需要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的職位,均在職位表“備注”欄注明,未標注的職位均不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

三、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相關(guān)課程推薦

在了解了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公告后,接下來就是進行緊張的備考了,成功的關(guān)鍵是有效的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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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四、河南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甲乙丙三人從丁處購買我國公民的個人信息,并組織人員利用網(wǎng)絡電話實施詐騙行為, 獲利一百余萬元,并由戊負責轉(zhuǎn)賬。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 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實施該電信網(wǎng)絡詐騙行為,則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B. 甲乙丙三人為組織者,三人對全部的詐騙行為承擔責任

C. 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個人信息,丁為共犯

D. 戊明知款項為詐騙所得,仍幫助甲乙丙在不同銀行賬戶間頻繁劃轉(zhuǎn),戊為共犯

【答案】A

【解析】根據(jù)《關(guān)于辦理電信網(wǎng)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guī)定,在境 外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shù)額標準,酌情從重處罰。A 項說法錯誤。因此,選擇

A 選項。

【拓展】

B 項:多人共同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對其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實施的全部詐騙行為承擔責任。

C 項: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犯罪,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幫助轉(zhuǎn)移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chǎn)生的收益,套現(xiàn)、取現(xiàn)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D 項:同 C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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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宮春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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