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務員考試

您當前位置:公務員考試網 > 招考 > 招考信息 > 北京市公務員公告_北京人保局招聘信息

北京市公務員公告_北京人保局招聘信息

2020-11-27 13:52:48 公務員考試網 華圖教育微信公眾號 華圖在線APP下載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Document

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已經發(fā)布了,華圖教育為考生準備了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詳細信息,趕快點擊下方鏈接進行查看吧!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

一、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及相關推薦

2021年北京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解讀 2021京考職位表下載 2021京考職位分析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導 2021京考大綱解讀 2021京考報名條件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查看 2021京考考試時間安排 2021京考提分沖刺密卷

二、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報考疑問解答

關于報考條件

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北京市各級機關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北京市各級機關202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的,均可報考公務員。

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以及其他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在錄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存在上述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相關課程推薦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培優(yōu)集訓營>>>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決勝飛躍班>>>

2021北京公務員考試魔鬼集訓營>>>

四、北京務員考試模擬試題練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對此,下列說 法錯誤的是:

A. 禁止歧視、虐待、遺棄、殘害婦女

B. 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C. 國家采取有效措施,適當減輕婦女履行法律規(guī)定義務的責任

D. 國家保護婦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

【答案】C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條規(guī)定:“國家鼓勵婦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強,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婦女應當遵守國家法律,尊重社會公德,履行法律所規(guī)定的義務。”婦女應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并未有特殊的“減輕責任”的規(guī)定。C 項說法錯誤。因此,選擇 C 選項。

【拓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條規(guī)定:“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 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婦女權益的各項制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國家保護婦 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權益。禁止歧視、虐待、遺棄、殘害婦女。”ABD 三項說法正確。

2024考試成績查詢預約入口
↓↓↓↓2024年省公務員考試筆面產品推薦↓↓↓↓
2024公考
面試禮包
2024省考
面試課程
2024面試
職位保護
2024面試
紅領培優(yōu)

相關內容推薦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遞補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補錄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補錄公告
  2024北京公務員考試錄取公示|錄用公告

(編輯:黎戈)
有報考疑惑?在線客服隨時解惑

報名條件?

崗位選擇?

筆試科目?

面試方式?

......

點擊所需資料,掃碼領取